截至6月19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十四批138件信访件,已办结71件,阶段性办结52件,未办结15件。其中,责令整改17家,立案处罚3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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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十四批 2025年6月19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SD202506090014 |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西渴马东村南侧山体上存在夜间盗采石头的问题,破坏生态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党家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党家街道办事处西渴马东村南侧山体区域,为西渴马东村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党家街道办事处西渴马东村,施工单位为山东康养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原道路进行扩宽,全长300米,宽5米,占地面积2.3亩,2022年11月21日经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并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2024年9月开工建设,2025年3月因对临时拓宽作业面进行养护补种绿植,项目暂停施工。 2.根据施工方案,需使用大型机械临时拓宽施工作业面,对施工区域适当外扩和开挖。在开挖平整过程中产生部分石料,根据项目施工方案及矿产品评估报告,该项目拟动用土石料30440立方米,项目建设自用土石料12000立方米,剩余土石料18440立方米。剩余土石料已按照区工程建设项目矿产品处置有关规定,交由区政府土石料处置平台(济南市中城市投资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处置,处置收益已在施工前上缴区财政。工程完工后,对外扩区域进行回填和绿化提升,恢复原有的生态地貌环境。施工过程中,区自然资源局、党家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3.经现场调查,目前防火通道路基建设已完成三分之二,尚未硬化,正在进行植被养护,未发现夜间盗采山石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项目监管,严格规范施工,严防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发生。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党家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党家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盗采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2.区自然资源局督促施工方做好补种绿植的养护工作,待绿植稳定存活达到复工条件后,督促施工方尽快复工,并严格按照审批方案规范施工。 | 已办结 | 无 |
2 | D3SD202506090020 | 济南市济阳区垛石镇北辛村胜源农场在农场西侧幸福家园饭店北侧路边填埋危险废物。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济阳区政府组织垛石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北辛村胜源农场”为济南胜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4日,位于济阳区垛石街道唐庙南街村,占地面积约7200亩,土地对外承包,一般为小麦、玉米轮作。该公司建设有综合办公楼一栋,公寓宿舍楼6栋,大型恒温库二座,生产过程中无危险废物产生。反映的“幸福家园饭店北侧路边”为济南胜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条生产路,该路有一段低洼区域。自2022年起济南胜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利用清理厂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对路段低洼区域填垫铺设。 2.现场使用挖掘机在生产路低洼区域进行全面挖掘清理,清出垃圾总量约165立方米,未发现危险废物。 | 部分属实 | 全方位加强固体废物处理的宣传引导与巡查监管力度,有效防止随意倾倒垃圾的问题发生。 | 济阳区政府责成垛石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垛石街道办事处督促济南胜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挖掘的生活垃圾清运至垛石街道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清运至济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提升项目,进行综合利用。于6月18日前完成。 2.区城市管理局、垛石街道办事处对济南胜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谈话提醒,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3.垛石街道办事处举一反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巡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未办结 | 无 |
3 | D3SD202506090022 | 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有多个污染问题:1.景嘉山庄小区存在破坏公共绿地搭建棚子、栅栏的情况。2.井家沟村西南侧铁路桥洞下雨天会囤积污水,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贤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调查,景嘉山庄小区北门的便民百货商店存在侵占小区绿地违规搭建帆布棚和栅栏存放快递的情况,共侵占绿地约8平方米。 2.经调查,井家沟村西南侧铁路桥洞下一东西走向便民路的南侧有一条排水暗沟(桥下为约130米明渠),承担井家沟村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放,其下游在入大涧沟前由截流井将沟内污水截流入市政污水管道。因铁路桥洞地势较低,降雨强度较大时,排放不及时,沟内雨污水易溢出,连同地面径流雨水在铁路桥下积存,存在异味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管理,发现“违规搭建”问题依法及时处置。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6月10日,七贤街道办事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七贤街道城管(2025)第018号),景嘉山庄小区物业现已于6月11日拆除违规搭建的棚子和栅栏,并对破坏绿地完成补绿。下一步七贤街道办事处将督促物业加强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好小区公共环境。 2.井家沟村已纳入全市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计划新建污水管线收集村内污水,现有排水暗沟作为雨水沟使用,不再排放污水,消除排水沟末端截流井封堵墙,提高排水沟排水能力,彻底解决异味扰民问题。计划2025年7月中旬进场施工,2025年10月底完成改造。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SD202506090023 | 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与凤山路交叉口中石化济南炼油厂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中石化济南炼油厂”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始建于1971年,位于历下区工业南路26号,属于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行业,年加工原油能力750万吨,生产装置30余套。该企业环评、排污许可、验收等环保手续齐全。 2.为进一步减少污染,该企业持续进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先后实施了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脱硝、加热炉低温脱硝改造、动力燃气锅炉SCR脱硝改造、硫磺尾气深度治理、污水处理厂全流程密闭改造、罐区VOCs(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延迟焦化密闭除焦等多个治理项目,厂区和周边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3.该企业共安装7套涉VOCs在线监测系统,其中有组织监控设施4套、无组织监控设施3套,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5年以来,自动监控数据及自行监测数据显示,VOCs均达标排放。2025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按计划对该企业排放的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4.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大部分装置处于检修末期,未完全恢复生产,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分别于6月11日、6月12日凌晨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现场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历下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工作要求,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加大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待全部恢复生产后对其开展监督性监测。对照石化行业排放标准,强化日常检查、监测,发现异味问题及时查找分析原因,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 已办结 | 无 |
5 | D3SD202506090026 |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稼轩路齐鲁院厂乱排污水,当地地下水盐分过高。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齐鲁院厂”实为齐鲁制药董家产业园,该产业园内共有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山东安信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4家企业,均有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园区内生产和生活废水经管道收集统一汇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济南历控水务有限公司(董家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2.现场调查发现,该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通过调取废水总排口2025年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未发现4家企业未经处理废水外排的情况。 3.6月11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水务局分别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产业园区内6处地下水监测点水质、园区外周边2处自备井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企业达标排放,监管落实到位。 | 历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督促齐鲁制药董家产业园内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区水务局加强对该产业园周边地下水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查处污染地下水等违法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D3SD202506090029 | 济南市天桥区三孔桥街西侧河道已经成为臭水沟,河道南段的水质较差。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天桥区政府组织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河道”为生产渠,上游正在进行雨污分流工程施工,预计7月底完工。上游来水因施工被截流改道,导致生产渠下游河道水位下降,南段河道成为不流动死水区,且部分底泥裸露。 | 属实 | 加快施工进度,恢复河道水生态环境。 | 天桥区政府责成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河道南端黑色底泥进行清理,6月11日已完成清理工作。 2.督促生产渠上游河道雨污分流工程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建设任务。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D3SD202506090033 | 济南市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公和街6号院内东侧一临时板房堆放很多生活垃圾和杂物。 | 济南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市中区政府组织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临时板房”为公和街6号院流动性治安岗亭,附近居民捡拾的废纸壳、矿泉水瓶等杂物存放在岗亭内。 | 部分属实 | 规范管理, 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市中区政府责成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6月11日,办事处责成小区物业清理了岗亭内废纸壳、矿泉水瓶等垃圾杂物。下一步加强日常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D3SD202506090052 | 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中海中央公馆南区C48号楼南侧空地堆放建筑垃圾,扬尘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贤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南侧空地”位于中海中央公馆南区围墙外,面积约7866平方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居住用地,目前属于征而未供的储备用地。该地块东侧为山体,有上山道路,南、北、西侧有围墙,南侧有出入口。 2.现场调查,该地块北侧有居民开发菜地和约5立方建筑垃圾,其余区域停放着附近居民私家车,有零星生活垃圾,地面裸土,车辆经过碾压产生扬尘。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和外运,已于6月10日完成。 2.6月25日前劝离停放的私家车,对南侧出入口适度改造,保留行人通道,禁止车辆进入;6月30日前对空地区域喷洒抑尘剂,控制扬尘。 3.在该地块确定开发利用方案前,由七贤街道办事处封闭管理,加强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 | D3SD202506090061 | 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贤女庙村东侧养猪场养殖数量有200只左右,将粪便池的废水直排至南侧不到100米的水源上游。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艾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刘某某经营,位于艾山街道贤女庙村委东南方向约1.5公里,现年存栏生猪145头,年出栏生猪200头,不属规模化养殖,无需办理畜禽养殖备案和环评手续。建有养殖大棚3个,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配套建设了22平方米的晾粪棚1座、27立方米的污水沉淀池1个,并用透明塑料板进行了覆盖,养殖大棚内粪水经过管道流至污水沉淀池,发酵后拉至自家果园还田利用。 2.经调查,该养殖户粪污台账记录不齐全、粪污设施建设不规范,沉淀池容积过小且年久失修,存在破损老化现象,沉淀池周围有溢流现象,但未溢流至厂界外。 3.该养殖场南侧100米无水源,但有3座塘坝。3座塘坝由村民承包用于水产养殖。经现场调查,养殖场无废水外排迹象,周边无河道。 | 部分属实 | 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清理养殖废水,避免影响环境。 | 钢城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艾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1.区农业农村局督促养殖户清理溢流废水,建立完善粪污台账记录。6月10日已完成整改。 2.区农业农村局、艾山街道办事处待养殖户育肥猪6月底全部出栏后,督促该养殖户加固、扩大污水沉淀池,杜绝溢流现象。整改完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3.加强养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未办结 | 无 |
10 | D3SD202506090083 | 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龙湖游园被群力文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对公园提升改造为名,破坏公共绿化。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兴福街道办事处、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龙湖游园地处聊城路与腊山河路交叉口北侧,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于2019年11月建成投用,属于市级规划建设的绿地公园。2025年,槐荫区政府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生活品质,计划对龙湖游园进行提升改造,着重增加体育设施,完善公园功能。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确定建设方案,按程序完成备案审批后,委托群力(山东)文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改造工程。经调查,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龙湖游园范围内未发现破坏公共绿化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确保绿化完整,生态环境宜人 | 6月10日,槐荫区政府责成兴福街道办事处、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龙湖游园每周进行一次巡查,确保绿化完整。 2.兴福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定期公示项目进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 已办结 | 无 |
11 | X3SD202506090039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中铁汒苑小区物业将清理垃圾桶及其他清洗污水直排小区雨水沟,造成雨污混流,排水沟内淤积黑色污泥,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中铁汒苑小区”应为“中铁汇苑小区”,小区雨水沟位于中铁汇苑小区南门北侧,为小区绿化养护浇灌外溢水收集沟渠,未接入市政雨水和污水管网。小区垃圾集中清运点紧邻该沟渠,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在对垃圾集中清运点地面进行冲刷时,会有少量冲刷水流入沟渠,现场查看沟渠内存在少量积水和沉积杂物,无明显异味。 | 基本属实 | 加强卫生管理,减少污水异味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立即对沟渠内的积水和沉积杂物进行清理,6月10日已清理完毕。 2.舜泺社区居委会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督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定期对该沟渠进行清理,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已办结 | 无 |
12 | X3SD202506090040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街道茗筑美嘉9号楼2单元电梯低频噪声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部、市场监管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茗筑美嘉9号楼于2009年竣工验收,2010年交付,电梯井施工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2.经查看该电梯维保记录,维护周期、维保内容、维护记录均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规定。2025年6月10日,市场监管部委托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机房、轿厢内、开关门噪声均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中的有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电梯维护保养,发现噪声问题及时处置。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部、市场监管部采取以下措施: 1.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部、市场监管部督促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和电梯维保公司按照维保计划规范进行维修保养,已采取对轨道进行润滑等措施尽量降低电梯噪音。 2.督促新东方花园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做好与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 已办结 | 无 |
13 | X3SD202506090052 | 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皇上岭公墓西北角空地存在移动式磕石机,有检查会提前收走,现场常年堆放大量石料,未采取覆盖措施,扬尘污染。附近山岭被盗采石料,破坏生态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1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贤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为井家沟村集体荒地,2021年井家沟村村民周某租赁此处,收购道路拆除产生的混凝土废料、砖石废料进行磕石、存放砂石料。2024年6月,七贤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进行综合环境整治,2024年7月18日向周某下达《整改通知书》,同年11月底,完成约8500立方米砂石料和磕石机(1台)清理,同时对裸露地面进行了覆盖,2025年2月,播撒草种进行绿化。6月11日现场调查,该区域种植土覆盖完全,部分草种已出苗,现场无扬尘污染,未发现砂石料和磕石机。 2.经现场调查及卫片比对,2021年至今,未发现皇上岭山体被盗采石料,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非法采石、破坏山体等问题。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七贤街道办事处在皇上岭公墓西北角空地周边安装摄像头,实行封闭管理,杜绝非法堆放等问题。 2.七贤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及时发现并处理破坏山体等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4 | X3SD202506090058 |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街道海蔚广场小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3号楼三单元地下负二层车库门口东侧312号车位南邻的公厕及旁边化粪池异味扰民。2.化粪池上方横主管道有开口,异味扰民。3.车库最东侧演奏乐器噪声扰民。4.1号楼三单元住户在二单元顶楼平台养花,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公厕”自海蔚广场小区建成后因污水管道设计缺陷不具备使用条件,长期处于闲置封闭状态,个别居民在门口随意便溺,导致地面有污渍、尿渍,有异味。“化粪池”实为地下一层物业办公人员生活污水暂存池,当暂存池内污水达到一定水位后由抽水泵自动抽排至5号楼楼下的化粪池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有异味。生活污水暂存池上方的“横主管道”实为该小区生活污水管道,因管道老化导致污水渗漏,有异味。 2.经走访调查,3号楼一名居民偶尔在地下二层车库东侧练习大提琴、萨克斯。 3.1号楼二单元顶楼平台放置约20个无人认领的花盆,未种植花卉,花盆内土壤有轻微异味散发。 | 基本属实 | 完成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维护居民良好生活环境。 | 历城区政府责成洪家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海蔚广场小区物业冲洗公厕门口、污水暂存池周边区域,更换老化管道并清理1号楼二单元楼顶花盆。以上工作已于6月10日完成。 2.督促海蔚广场小区物业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劝阻在公共区域练习乐器以及在公厕门口便溺等行为,减少噪声、异味对小区居民的影响。设置提示牌,提醒居民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 已办结 | 无 |
15 | X3SD202506090064 | 济南市历城区西营街道存在多个问题:1.枣林村水库北侧被倾倒建筑垃圾。2.西营街道污水改造工程存在渗漏问题。3.西营村新建小学和幼儿园建设时开采山石,破坏山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西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现场调查,枣林村水库北侧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情况。 2.经调查,西营街道办事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分3期建设,分别于2018年、2020年、2023年组织实施。2024年9月,西营街道办事处在日常排查中发现,西岭角村污水管道出现破损,2024年10月,更换了该处污水管道,并加建污水收集池。2025年6月10日,西营街道办事处对各村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新的渗漏问题。 3.经调查,西营小学、幼儿园位于南部山区西营街道西营村,是南部山区基础教育设施规划项目,建设主体为南部山区西营街道办事处。在办理征地和不动产登记后,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根据规划设计,建设该校运动场以及消防通道需要削除项目西侧土坡。削坡产生的石料除用于学校幼儿园建设外,其他石料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拍卖,处置收益上缴南部山区管委会财政,不存在破坏山体和非法开采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西营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西营街道办事处继续落实每日执法巡查措施,及时查处垃圾倾倒违法行为。 2.西营街道办事处做好污水管网工程排查,协调污水运维单位,做好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工作,及时处理堵塞外溢情况。 3.西营街道办事处继续做好山体、林木资源保护工作,协调管区、各村安排专人定期巡查,严厉打击违法沙石开采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6 | X3SD202506090071 | 济南市历城区张马屯片区银丰御玺小区电动车乱停乱放,报警装置产生噪音扰民。小区内环网柜运行时低频噪声扰民,电磁辐射污染。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历城区政府组织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区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银丰御玺小区位于管鲍大街南侧、陈西路西侧,物业公司为银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小区建有3处电动车停车区(地上2处、地下1处),距离最近居民楼约10米。经现场调查,业主在停放电动车时,因触碰旁边的电动车导致电子防盗器报警,产生噪声扰民。 2.该小区内环网柜为银丰御玺小区正式电电源点,距离最近居民楼约14米,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不应小于3米的要求。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属于免于管理。6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了噪声及电磁辐射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 基本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加强沟通交流,争取群众理解。 | 历城区政府责成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区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王舍人街道办事处会同区住建局,督促该物业公司制定非机动车停放规定,引导业主有序停放车辆或尽量不启动防盗器,减少防盗器报警产生的噪声,已于6月12日完成;加大电动车停放区巡查频次,引导业主规范停放电动车。 2.王舍人街道办事处会同区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建立常态巡查机制,及时维护设备,减少噪声影响。 3.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加强与业主沟通交流,积极宣传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知识,营造良好交流沟通氛围。 | 已办结 | 无 |
17 | X3SD202506090075 | 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天成国际花园北侧树木被毁坏,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破坏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市中区政府组织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天成国际花园小区北侧区域为2017年魏华庄旧村改造拆迁区域,白马山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组织了地上物清运。经现场调查,现场存有遗留的建筑垃圾约300立方米,已长出荒草。经查看2019年一季度至2025年4月份的卫星遥感图片,未发现新增建筑垃圾、渣土。 2.现场调查,该地块树木长势良好,未发现树木被毁坏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及时清运垃圾,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市中区政府责成白马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白马山街道办事处组织清运此处遗留的建筑垃圾,预计6月30日前完成。 2.白马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前魏华庄社区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防止出现倾倒建筑垃圾、渣土及毁坏树木的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 | X3SD202506090078 |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街道鑫达小区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小区北门十几个垃圾桶冲刷不及时,异味扰民。2.5号楼三单元传达室门口铁井盖、化粪池异味扰民。3.8号楼门口北侧小屋长期存放垃圾,异味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鑫达小区位于二环东路1969号,物业公司为济南乾元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紧邻小区北门南墙设有垃圾分类亭房,配备18个垃圾桶,桶体表面附着污渍,桶盖未完全闭合,现场有轻微异味。 2.鑫达小区5号楼3单元传达室门口,设有污水和化粪池检查井。经现场调查,井盖干净且密封良好,无污水污渍外溢,检查井内污水管网通畅,运行正常,现场有轻微异味。 3.经现场调查,信访件反映的“8号楼门口北侧小屋”位于鑫达小区8号楼和9号楼之间,小屋门前墙角无序堆放纸盒、塑料矿泉水瓶等杂物,现场有异味。 | 基本属实 | 加强小区管理,开展常态化巡查和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 历城区政府责成洪家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物业公司清理保洁垃圾分类亭房垃圾桶、地面,已于6月10日整改完成。 2.督促物业公司排查疏通5号楼3单元传达室门口的污水井、化粪池,冲洗井盖及周边地面,源头控制臭气产生、逸散,已于6月10日整改完成。 3.督促8号楼门口北侧小屋堆放废品的居民立即清除废品,物业公司及时清洁地面,已于6月10日整改完成。 4.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已办结 | 无 |
19 | X3SD202506090097 | 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石济客专济南公铁黄河大桥铁路雨水及轨道面舍弃液体通过导排管直接排入黄河滩区,污染环境。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1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会同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黄河河务局、历城区政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桥梁为石济客专济齐黄河公铁特大桥,该大桥是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内容,属公铁两用桥,上层为公路,下层为铁路,下雨时铁路被上层公路桥面遮盖,受降水影响较小。新建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的各项审批手续齐全,设计、建设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经现场调查,该桥采取的是导排管排放和直排两种雨水排放方式,雨水进入黄河滩区不存在污染问题。 2.该桥通行的石济客专通行动车组列车为“零排放”车型,行驶过程中的废弃液体全部收集,在高铁站统一排放。并行的邯济至胶济铁路联络线为货运线,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弃液体。现场调查时,未发现“舍弃液体”排放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强平时巡查,倾听群众意见,防止环境污染。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黄河河务局、历城区政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采取以下措施: 1.各部门加强巡查,严防黄河水环境污染行为发生。 2.各部门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其他水环境污染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或移交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0 | X3SD202506090107 |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街道河堤村南711米(36.692729°N,117.642842°E)、官庄街道古宅村、官庄村以修建车库为掩护盗采黏土。 | 济南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普集街道办事处、官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坐标地块位于普集街道办事处河堤村东南约830米,归属官庄街道办事处古宅村,由章丘区城镇居民辛某某租赁使用。现场有一处约50亩面积的鱼塘,西侧有一间长25米,宽15米,深5米,面积约400平方米的地下建筑物,为信访件反映的车库。 2.经调查,2014年5月,辛某某租赁了该区域古宅村70亩集体荒地,2016年3月完成了该设施农用地现场勘测备案,备案内容为鱼塘、果树种植。2016年7月6日,辛某某登记章丘市晟业达园林有限公司官庄古宅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苗木等农产品种植销售、水面养殖、园林绿化)。经对比影像图,发现2016年辛某某开始在该地块内开挖鱼塘,并在举报为车库的地方下挖建设一个车库,非法开采黏土。 3.2024年8月16日,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官庄街道办事处到该地块现场检查,对照2014年历年来的卫星影像,发现2016年5月至2021年底,该地块地形地貌变化明显,期间存在盗采外运黏土嫌疑。2024年9月9日,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实地测绘,核算开采黏土量为263724.9立方米(鱼塘和地下车库两处采矿点);采掘深度最深点位为现鱼塘位置,约7米深;盗采区域为现鱼塘区域和反映为车库的位置,共计71.58亩,其中裸土地23.57亩,荒草地37.59亩,坑塘水面4.43亩,旱地5.98亩(现状地类为其他农用地)。 4.2024年10月31日,区自然资源局将辛某某涉嫌盗采线索移送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经审核后,于2024年11月1日对辛某某非法采矿案立案侦查,目前正在调查中。2025年4月22日,区纪委根据此线索,对相关责任人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该案件正在审查调查中。 5.官庄村位于官庄街道办事处驻地,建筑物、人口密集,使用“天地图”卫片查看,该区域内图斑近年来无明显异常。现场走访村委,表示村内没有开采黏土的现象,实地巡查踏勘农田、院落,未发现有开采行为。 | 属实 | 依法打击非法开采,及时修复治理。 | 章丘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普集、官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依法依规办理辛某某案件,严肃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坚决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2.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修复治理方案,目前已委托省级地勘单位入场进行实地勘测调查,编制《采坑整治项目思路报告》《采坑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对现场进行修复治理。 3.区自然资源局和普集、官庄街道办事处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巡查,坚决杜绝非法采矿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 | D3SD202506090004 |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后田社区204国道西侧绿化带被铲除(面积约3亩半),建盖板房经营洗车,污水随意排放。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城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204国道西侧绿化带”位于城阳区正阳路以北,厚城路以西,后田社区以东约200米,占地3.2亩。土地类型为集体建设用地,该处从未建设过绿化带。 2.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内建有一处洗车点,现有洗车棚1处、洗车设备1套,集装箱1个,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已责令经营者于6月12日完成违规搭建洗车棚的拆除,并将集装箱吊离。该洗车点已办理营业执照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洗车水经收集后接入西侧都霖馨苑小区内的污水管道,进入市政污水主管网,未发现污水违法排放情况,但近期下雨时洗车点污水篦子有冒溢。 | 基本属实 | 完成违建拆除,监管到位,防止破坏环境问题发生。 | 城阳区政府责成城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洗车点做好管道管护,及时疏通,确保正常排水不冒溢。 2.加强监管,发现违规建设、污水乱排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2 | D3SD202506090013 | 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 琅琊台路大哨头批发市场东门宗申电动车店内将含有机油的污水直排至下水道,每天不定时试车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隐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宗申电动车店”实为黄岛区国腾达电动车经销处,主要从事电动车销售维修,为个体工商户。 2.现场调查时,该经销处正常经营,电动车维修中试车时会产生噪声,店内无水管和清洗设备,维修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和废机油;查看经销处门口及周边的雨水篦子和雨污管道井,均未发现油污痕迹。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隐珠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经销处取消夜间试车。 2.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23 | D3SD202506090018 | 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左家泊村七星河受到污染。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莱西市水利局、莱西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望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七星河由莱阳市朱家埠村流入莱西市左家泊村,在莱西市境内汇入洙河(也称潴河)。 2.经调查,左家泊村河段来水为莱阳市,沿岸未发现排污口,河道两侧农作物生长未见异常。6月14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河流入莱西后的河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待出具。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陆源污染排河问题发生。 | 莱西市政府责成莱西市水利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望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落实各级河湖长巡河机制,依法查处河道污染问题。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建立跨境流域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3.待监测结果出具后,根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置。 | 未办结 | 无 |
24 | D3SD202506090019 | 青岛市平度市李园街道桥苑小区西侧道路未硬化,车辆通行时扬尘扰民,雨天道路泥泞。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平度市城乡建设局、李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小区西侧道路”为桥苑小区西侧长约60米、宽约7米的裸露区域,原规划为小区广场的一部分,因前期权属不清,未按原计划建设,导致该区域裸露。目前该区域主要用于车辆停放、日常通行。现场调查时,因前夜降雨,地面坑洼有积水,存在泥泞的情况;天气干燥时有扬尘现象。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扬尘得到有效管控,环境干净整洁。 | 平度市政府责成平度市城乡建设局、李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道路硬化,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绿化。施工完成前及时洒水清扫进行抑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5 | D3SD202506090021 | 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多个污染问题:1.九城路国基商砼西侧500米、特特商砼向南1公里存在破坏土地盗挖砂土问题,使用海泥回填约五亩耕地、十米深。2.张家艾泊村北侧金谷春棚养殖场西南侧200米处存在破坏耕地盗挖砂土、回填垃圾问题。3.金谷春棚养殖场西侧500米处一家水泥预制件加工厂加工生产时存在扬尘问题。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胶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九城路国基商砼西侧500米、特特商砼向南1公里”点位为低洼地,面积约5亩,土地类型为旱地。因无灌溉条件,长期闲置,现已长满杂草。洼地内北侧有倾倒建筑废弃渣土,部分渣土呈灰白色,无海泥特征。经对该区域随机抽取6个点位进行挖掘,1米以下均为岩石和砂砾土,均未发现填埋海泥。经比对近3年卫星影像,该洼地地形无明显变化,现场无采挖迹象。 2.信访件反映的金谷春棚养殖场西南侧200米处空地,面积约5亩,土地类型为其他草地,空地南侧、西侧有倾倒的工程渣土。该地块承包方于2023年9月份办理《青岛市建筑垃圾回填登记证》(青胶建填〔2023〕083号),批准回填收纳量为61322.09立方;2023年12月份共收纳青岛恒大文化旅游城北区工程渣土10514.73立方。现场无采挖迹象。 3.信访件反映的“水泥预制件建工厂”实为青岛杰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暂存地铁管片(水泥预制件)约1000余组,非该公司加工生产。现场正在建设用于生产临时水泥房的混合制浆设施,尚未进行生产,无环保手续。车辆进出时易产生扬尘,该公司配套雾炮车2辆、洒水车1辆用于抑制扬尘。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恢复农业种植,扬尘得到有效管控。 | 胶州市政府责成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胶西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对低洼地内建筑废弃渣土清运,待土地平整后根据季节实施农业种植。 2.加强监管,禁止无证收纳回填建筑垃圾。 3.2025年10月1日前拆除混合制浆设施。加强监管,落实抑尘措施、减少扬尘影响。 | 未办结 | 无 |
26 | D3SD202506090025 | 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兰底河北村东首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北角池塘填埋工业垃圾。 | 青岛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10日,平度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南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池塘位于青岛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厂区外东北角,距该公司厂区约5米,面积约600平方米,经查询近3年卫星图像,该湾塘面积未发生明显变化,坑塘未填埋,池中有水、池底无硬化。现场核查时对池塘周边及湾底进行挖掘,发现池塘内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约100立方米,无工业垃圾。6月12日已完成池塘内的建筑、生活垃圾的清理拉运。 | 部分属实 | 完成垃圾清理,监管到位,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 平度市政府责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南村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监管,发现处置垃圾倾倒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7 | D3SD202506090032 | 青岛市高新区华中路119号人才公寓西侧工地由青岛东方伊甸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包,自5月初以来每天7:00-20:00施工时噪音扰民,工地未采取有效的扬尘防护措施,地面未做好覆盖和围挡,施工过程中导致人才公寓内部道路塌陷,楼体震动明显,第三方测量后楼体震动超过5倍,裂缝深度超过20厘米,近期施工队使用沥青填补后再施工时又造成二次塌陷。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青岛高新区管委组织高新区建设部、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阳高新便民服务中心、高新区综合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工地”实为青岛东方伊甸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与青岛中学人才公寓毗邻。现场调查时正在进行一期土方整理。一期土方整理和基坑支护打桩施工时产生噪声。现场要求施工方避免在中午休息等敏感时段进行高噪声作业。 2.2025年5月28日,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工地进行检查,发现部分裸露地块和土堆未覆盖,靠近人才公寓一侧未设立围挡。依法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青城行执限改字〔2025〕第GX256号),责令其3日内完成整改。6月10日现场调查时,现场大部分区域裸露土地已经覆盖,但邻近人才公寓小区一侧未设立围挡。6月13日裸露地块已覆盖完全。 3.经调查,该项目因桩基础施工致使毗邻小区道路下陷、围墙倾斜。人才公寓小区靠近工地一侧内部道路有明显的裂缝和沉降情形,部分沉降位置有沥青填补痕迹。高新区建设部现场进行了安全、质量监督交底,对项目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施工安全,减少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 | 青岛高新区管委责成高新区建设部、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6月20日前完成围挡建设;对该工地扬尘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加强监管,通过调整作业时间等方式,降低噪声影响。 3.下达《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工地停工整改,并要求其制定处置方案,组织专家、人才公寓物业和业主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按照方案整改完成,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8 | D3SD202506090035 | 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匡家岭村西南侧建源机械配件公司每天不定时进行铜铝铸造生产,直排工业废气。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胶州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青岛建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从事铜、铝铸件生产,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根据订单组织生产,生产时间不固定。生产工序全位于车间内,使用2台串联中频电炉,配套建设了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烟尘。造型、浇筑冷却、清理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现场调查时,该公司仅机加工工序在生产,其他工序未生产,未排放废气。经调阅该公司近期检测报告,其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胶州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待企业正常生产时,对其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加强监管,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未办结 | 无 |
29 | D3SD202506090036 | 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沽祥路小辛河水存在河水污染问题,不清楚污染源。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水利局、李哥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辛河发源于即墨区,在李哥庄镇李魏屯村东汇入桃源河,主要承接周边区域防洪排涝来水。小辛河周围无工业企业,无工业污水排入。 2.2025年3月,胶州市李哥庄镇政府工作人员曾发现小辛河沽祥路桥附近水质变差,经排查发现沽祥路雨污水检查井破损造成污水混入雨水管道流入小辛河,李哥庄镇政府立即对破损检查井进行抢修,修复过程中对沽祥路桥两侧河道进行封堵,修复工作完成后将河道内污水抽回至南侧市政污水管网,并安排人员进行巡查,未再发现有污水进入河道。 3.6月9日,因雨水汇入导致小辛河水体浑浊。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污水入河迹象。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于6月13日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河道污染问题发生。 | 胶州市政府责成李哥庄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小辛河沿线雨水口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30 | D3SD202506090042 | 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诺德澜湾小区1号楼兰州拉面馆未设置专用烟道,油烟直排小区2层平台。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城阳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上马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兰州拉面馆”实为城阳区马永顺牛肉拉面馆,经营拉面、炒菜,已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经现场调查,该商业网点为单层结构,未设置专用烟道,拉面馆炒菜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自建外置烟道引至该网点房顶平台上,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处理后排放。 3.6月10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对排放油烟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要求。 | 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城阳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监管,及时查处餐饮油烟超标排放问题。 | 已办结 | 无 |
31 | D3SD202506090046 | 青岛市即墨区段泊岚镇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高家岭村村南土地被盗采砂石破坏,并使用从青岛电厂拉的脱硫石膏进行回填。2.大吕戈庄村西北角被非法采石,破坏生态环境。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段泊岚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①信访件反映的“盗采砂石”位于段泊岚镇高家岭村村南约600米处,有南、北两处矿坑,两处矿坑均有采矿权,并于2019年12月到期后关停;两处矿坑面积共约60亩,平均深度25米,坑内有水。现两矿坑已登记为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回填点,可接收建筑垃圾,有效经营时段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 ②经现场调查,信访件反映的“被盗采砂石破坏”问题发生于南侧矿坑,为建筑垃圾回填点工作人员王某于2025年3月偷采石料所造成,非法采石约300立方米。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5年4月27日对王某非法采石行为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即自然资源罚字〔2025〕15号),行政处罚已全部履行到位,已停止开采。 ③经现场调查,信访件反映的“脱硫石膏回填”问题位于北侧矿坑。2025年3月11日,填埋点工作人员私自接收约210立方米脱硫石膏,堆放于北侧矿坑西边地面。因高家岭填埋场不具备接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能力,段泊岚镇政府已责令填埋点于3月17日将现场堆放的脱硫石膏全部清理完毕。 2.信访件反映的“大吕戈庄村”实为大吕戈庄三村,其西北角区域为沙地,土地面积约1000亩。经调查,现场土地闲置,地面平整,未进行种植、开发,未发现采石、采砂等行为。经调查了解村委,该区域未发生过非法采石、采砂行为。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建筑垃圾规范处置,防止环境违法问题发生。 | 即墨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段泊岚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待建筑垃圾填埋至距矿坑坑沿高度1-2米时,于上方覆盖种植土,将土地改造为林地或耕地,恢复种植条件。 2.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32 | D3SD202506090048 | 青岛市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通行垃圾车时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河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路段日常通行垃圾运输车辆,包括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朝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生活垃圾收运车辆。 2.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车辆55辆,均为大型密闭转运车辆,整体车况良好,均配备专业密封胶条。青岛朝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现有负责河套街道垃圾收运的作业车辆5辆,均为后装密闭式压缩车,密封性能及车辆整体状况良好。 3.现场调查时,在龙海路沿途未发现异味。现场抽查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5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无跑冒滴漏现象,有1辆垃圾运输车尾部能闻到异味。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垃圾运输车辆无跑冒滴漏问题、干净整洁。 | 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出站车辆清洗保洁,定期进行深度清洗和消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跑冒滴漏。 | 已办结 | 无 |
33 | D3SD202506090063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一批受理编号D3SD202505270016号“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街道联谊景尚蓝湾小区8号楼3单元存在电梯低频噪音扰民”的调查核实情况“安装隔音垫”不满意,认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李哥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景尚蓝湾小区8号楼3单元电梯于2020年8月注册登记。5月29日夜间,李哥庄镇政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景尚蓝湾小区8号楼3单元入户开展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6月5日,李哥庄镇政府委托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该电梯运行期间进行了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第1.3.14“噪音测试”的要求,其他检测指标也均合格,处于检验有效期内。该小区电梯维护保养频次为2次/月,最近1次维护保养时间为5月29日,处于维护保养有效期内。 2.现场调查时,已对电梯时速进行降速调节,电梯机房内设备承重减震隔音垫加装完毕,电梯井内壁已加装隔音棉,最大限度减少电梯运行时与楼体产生的振动问题。 3.该电梯位于居民楼西墙,与电梯相邻的住户为8户,目前已入住4户。6月11日,再次进行入户走访,听取业主意见建议。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电梯运行噪声达标,减少对住户影响。 | 胶州市政府责成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李哥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小区电梯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期检测、维护保养,正常运行。 2.与业主共同商定下一步解决措施,进一步降低电梯噪声影响。 | 未办结 | 无 |
34 | D3SD202506090064 | 青岛市平度市崔家集镇东湾头村170号东侧水湾被村民回填,建盖房屋。 | 青岛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10日,平度市政府组织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平度市自然资源局、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崔家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原水湾实际为一处水坑,位于东湾头村中位置,南北长约10米,宽约5米,于1990年左右被填平。该地块在2009年第二次国土变更调查时,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经查阅自然资源系统历史资料,自有记录(2007年)以来,该处未建设房屋。2025年4月23日,村民郭某某申请在该处建房未获批准。经现场核查,该处现为菜园。 | 部分属实 | 土地管控到位,防止违法建设问题发生。 | 平度市政府责成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平度市自然资源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崔家集镇政府: 强化集体建设用地的管控,按规定审批宅基地。 | 已办结 | 无 |
35 | D3SD202506090079 | 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街道金茂悦府南区和金茂悦府二期中间的滁州路跨线桥全天车辆通行噪音扰民,自行使用设备检测60-65分贝以上,至今没有隔音设施。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1日,市北区政府组织区城市建设更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金茂悦府南区和金茂悦府二期”实为金茂府悦府南区和金茂府悦府二期。金茂府悦府南区建成于2023年,金茂府悦府二期建成于2024年,均已安装三层玻璃隔音窗。 2.滁州路跨线桥西起劲松四路,东至劲松六路,全长约500米,从上述两个小区中间穿过。该段跨线桥两侧未安装隔音设施,距离金茂府悦府南区和金茂府悦府二期楼栋最近约30米。上述两个小区针对小区楼栋可能受滁州路跨线桥影响的相关情况,在销售合同中均以明确条款告知了购房者。 3.6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区域噪声进行监测,昼间、夜间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 基本属实 | 监管到位,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市北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区城市建设更新局、合肥路街道采取以下措施: 做好居民沟通解释工作,通过社区居委会及时了解居民诉求,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已办结 | 无 |
36 | D3SD202506090082 | 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紫郁路澳园首府一号北门外无名垃圾回收站未按照规定存放垃圾,垃圾桶随意堆放在道路停车位上,污水流淌到紫郁路,异味扰民,污染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垃圾回收站”实为奥园小区开发商建设配套的小区生活垃圾房,位于胶州市三里河街道紫郁路奥园首府一号北门外。该小区生活垃圾每天由物业公司收集装桶后转运至垃圾房,再由环卫清运车辆定时进行清运。 2.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生活垃圾房临近紫郁路设有2个停车位,存在垃圾桶堆放至停车位问题;停车位地面有污水溢流水渍,现场有异味。已于当天完成紫郁路污染路面冲洗和清理。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生活垃圾房规范管理,确保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胶州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里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该小区生活垃圾房规范管理,严禁垃圾桶占路,及时清理撒落垃圾,减少垃圾异味扰民。 | 已办结 | 无 |
37 | D3SD202506090085 | 对信访边督边改公开信息第三批受理编号D3SD202505290022“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2011号青铁公园里小区东侧有一家物流公司,凌晨十二点左右作业,大型集装箱产生噪音扰民,车辆经过产生扬尘污染,大型货车在小区旁边的非机动车道打黄油,油污污染环境。”的调查核实情况“督促青岛同步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减少夜间作业”不满意,投诉人认为噪音、扬尘一直存在。此外,青铁公园里小区周边企业多家工业企业噪声、异味扰民。小区东侧公路车辆噪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黄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铁公园里小区东侧的物流公司”实为南侧的青岛同步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散货集装箱外运业务,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青铁公园里小区周边500米范围内无产生噪声和异味的工业企业,噪声主要来源于南侧青岛同步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和东侧青岛新联山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装卸作业和运输。5月31日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邻近小区厂界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2.现场调查时,两家公司已按照5月30日整改要求,完成前期破损路面的修复;已安装吊装作业橡胶减震垫和叉车作业消音器;再次查阅该公司监控和车辆进出登记表,该公司自5月27日夜间未开展装卸作业、无大型车辆进出,无作业噪声;车辆进出时会带起扬尘,均已建立定期清扫洒水台账。两家公司整改措施已落实。 3.反映的“小区东侧公路”系1号疏港高速和2号疏港高速匝道,是进出新区的主要疏港通道。经调查,该路段非大型货车禁行路段,车辆正常通行时会产生噪声。6月18日,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小区东侧临近道路侧开展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 基本属实 | 噪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黄岛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督促两家物流公司持续优化作业时间、控制进场车辆速度、定期保洁洒水。 3.加强道路养护,增设限速标识,保持行车秩序;及时查处拆除、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8 | D3SD202506090086 |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鲁家埠村1052号小作坊未办理相关手续在居民区生产,喷漆产生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即墨区政府组织蓝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小作坊”实为鲁家埠村居民区内一鞋底加工点,无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手续。2025年5月投产,主要从事鞋底喷漆生产,喷漆使用油性漆,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排出厂外,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现场存在异味。5月27日,蓝村街道接举报后要求加工点立即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 2.现场调查时,加工点未生产,加工点内大部分原材料及产品已完成清理,正在组织对生产设施进行拆除。6月17日前已完成所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及产品清理。 | 属实 | 完成停产清理,整治到位。 | 即墨区政府责成蓝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监管,发现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 已办结 | 无 |
39 | D3SD202506090089 |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街道辽阳西路2号和6号楼前建设大桥,环评造假,扬尘污染,汽车经过、夜间桥下装卸货物时噪声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北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辽阳西路2号和6号楼前建设大桥实为“辽阳路(南京路-福州路段)交通结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7年11月取得规划许可,2018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青环北审(2018)18号),2020年8月取得施工许可证,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各项手续依法合规, 2.该项目环评报告由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1-2016)等规范文件完成报告编制。为做好环评公参部分的编写,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通过原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官网、敏感点小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按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环评报告进行了技术评估,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批并进行了公示,2018年1月出具了《关于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辽阳路(南京路-福州路段)交通结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北审〔2018〕18号),无环评造假情形。 3.现场调查时,选取桥面7处最不利点位进行尘土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LJ/T126-2022)相关要求,保洁质量符合作业标准。该工程距离最近居民楼约10余米,两侧设有隔音屏。该路段高架桥上、桥下均为主干道,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会有噪声产生。 4.辽阳西路2号、6号住宅楼为临街楼座,距离辽阳西路主干道约15米。桥下有21家零售商铺,凌晨0点至4点现场调查发现,冷藏货车在桥下车行道装卸、运输货物,存在噪声。 5.自5月7日开始,敦化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市北交警辽源路中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抚顺路批发市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联合执法行动。目前,该区域占道装卸货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扬尘、噪声得到有效管控,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北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标准和规程,确保保洁质量。 2.加强监管,维护良好通行环境,降低噪声。 3.规范运输车辆在划定的临时停车位与卸货点进行装卸工作,加强对桥下商户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 4.做好周边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40 | X3SD202506090017 |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大官庄村西北侧存在破坏林地13.7亩修建厂房的情况。 | 青岛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10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蓝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点位位于大官庄村西北侧,面积约7.8亩,土地类型为旱地、果园、林地、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草地等,其中林地1.5亩,现种植紫叶李等树木,未发现破坏情况。 2.经现场调查,该地块现有三个大棚用于种植,北侧大棚占地2.4亩,有设施农用地备案(蓝政发〔2020〕111号),东侧和南侧为简易种植大棚,无需进行备案,其余区域种植部分蔬菜、玉米、果树等农作物。经调查,大官庄村未发现破坏林地修建厂房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到位,防止破坏土地问题发生。 | 即墨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蓝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监管,发现违法建设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41 | X3SD202506090055 | 青岛市李沧区楼山街道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多个违法问题:1.高浓度高盐高酸废水用暗管直接排放到海中。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硝化废物私自外运。3.环评与实际生产产品种类不符。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位于平度市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晋水路1号,主要从事化工中间体及染料生产,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在李沧区只有一处地块,位于楼山街道毗邻的兴城路街道安顺路西侧,该地块正在实施土壤修复,无生产经营活动。 2.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高盐高酸废水共有两类,一是硅胶项目产生的酸性高盐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二是高日晒牢度分散染料项目产生的废酸,经浓缩裂解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新河化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涉及“高浓度高盐高酸废水用暗管直接排放到海中”的情况。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未发现其它排放去向。现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上述2个排放口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排放口排放废水均达标,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均合格。 3.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高日晒牢度分散染料生产项目中有两级硝化和精制单元,该项目不产生硝化废物,其他项目也不产生硝化废物,不涉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硝化废物私自外运”的情况。 4.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环评批复生产双乙烯酮、乙酰乙酸甲酯、二乙芳胺、吡唑酮、酸性染料类、分散染料类、苯胺黑类、色基类、泡花碱、硅胶类等10类产品。其中,前9类产品生产与环评批复一致,第10类硅胶类产品环评批复中包含硅铝胶、耐水硅铝胶等18种产品,实际生产相较于环评批复减少块胶和蓝胶两个产品。针对产品变更问题,该公司于2017年9月制作《3.7万吨/年硅胶搬迁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论述产品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并于2017年11月17日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不涉及“环评与实际生产产品种类不符”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监管到位,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监管,严查违法违规问题。 | 已办结 | 无 |
42 | X3SD202506090085 | 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韩家屯村乾程物流园南侧胡同最里面红色大门内一家无名工厂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莱西市政府组织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莱西市公安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望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无名工厂”实为陶某某油脂加工点,从事废油脂加工,6月2日开始调试,无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现场调查时,加工点未生产,现场贮存有油脂,周边有异味。6月11日,已完成该加工点设备拆除和清理。 | 属实 | 监管到位,防止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 莱西市政府责成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莱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莱西市公安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望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监管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 已办结 | 无 |
43 | D3SD202506090081 | 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洼子村村东侧公墓东侧土地被倾倒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上方用土覆盖。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地点位于罗村镇洼子村东侧,总面积约3800平方米,平均深度约4米,现场发现坑内堆存砖块、开槽土、路牙石等建筑垃圾,部分区域掺杂了废塑料袋等生活垃圾。经调查,周边村民习惯性将建筑和生活垃圾倾倒于此处。 | 属实 | 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严格日常管理。 | 1.淄川区政府责成罗村镇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堆存物分类处置,已于6月11日启动调查;于6月20日前在该地块设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在周边村居增设垃圾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此处再次出现倾倒固废、垃圾等问题。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区域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未办结 | 无 |
44 | D3SD202506090084 | 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石门村西侧有1.2亩耕地被采石后使用建筑垃圾和洗砂土回填,破坏生态环境。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沂源县政府、淄博市水利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交办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核实,鲁村镇石门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于2022年9月由淄博市发改委立项,2023年8月由淄博市水利局批复,沂源县水利局组织实施。信访反映的地块为耕地,位于项目范围内,约0.88亩。石门片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实施时,对该地块进行平整,土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石块,就地用于石坎梯田干砌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现石块外运问题。地块平整完成后,使用该区域原有土壤进行覆土,目前已复耕。现场利用机械对该地块进行挖掘查勘,未发现采用建筑垃圾回填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 沂源县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规采石、破坏耕地问题,立查立改。 | 已办结 | 无 |
45 | D3SD202506090090 |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荣盛广场北侧垃圾房存在异味和清运车辆噪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荣盛广场现名鑫马吾悦广场,由淄博鑫智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广场北侧垃圾房为广场自用密闭式垃圾中转站,站内配有消杀和除臭设备,每日进行2次全面清洁,集中收集并定时清运生活垃圾、餐余垃圾,清运时存在异味。由于鑫马吾悦广场计划6月底开业,部分商户集中装修施工,装修垃圾产生量大,临时堆存垃圾房西侧暂存间,装运车辆频繁进出该区域,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维护周边居民环境权益,减少噪声、异味扰民。 | 1.张店区政府责令淄博鑫智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根据日垃圾投放量同步增加消洗频次,减少异味扰民;对临时装饰装修垃圾采用围挡、覆盖、定时洒水等措施,调整垃圾清运时间,降低车辆运行速度,减少噪声,装修垃圾于6月27日前清理完毕。 2.张店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主动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回应合理诉求。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6 | D3SD202506090100 | 淄博市博山区城西街道张家顶路109-3号以及翡翠山景小区门口养殖场,异味、噪声扰民,雨后粪污污染环境。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博山区政府、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两个养殖场为李家窑社区两户居民的养殖点,在荒山树林内用钢丝围栏圈起部分土地进行家禽养殖,两户养殖地点为同一处荒山树林,现场共有鸡、鹅400余只,均为散养户,不在禁养区,距最近的居民小区约30米。养殖产生的鸡粪、鹅粪收集后还田利用。养殖过程中的禽鸣及产生的粪污对周边居民产生噪音及异味影响。部分零散的鸡粪、鹅粪进入荒山树林,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未发现明显污染问题。 | 基本属实 | 协助两户居民尽快完成圈养家禽的销售或转移,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1.博山区政府、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协助和指导,督促两户居民每日及时清理卫生,收集鸡粪、鹅粪还田利用,确保地面无粪污积存;存栏鸡、鹅全部销售或转移后,对养殖点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对粪污及时收集处理,还田利用,减少降雨后冲刷的影响。 2.博山区政府责成城西街道办事处帮助两户居民将鸡、鹅全部销售或者转移至合适场所进行饲养,目前已处理到位。 3.博山区政府、淄博市农业农村局责成城西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该区域日常监管,发现环境污染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7 | X3SD202506090005 | 淄博市沂源县历山街道寨里村山东德瑞防腐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厂区院内西侧天然气站南侧、澡堂北侧的空地上存在夜间违法焚烧废纸盒、废塑料袋等固废和废机油等危废行为,产生烟尘扰民。2.铝铸造车间降温用水等含大量重金属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雨水管网。3.厂区生活污水直排雨水管网。4.厂区油漆工艺、浇筑工位、焊接工序等工艺缺少废气收集装置,异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沂源县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公司为山东德瑞防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沂源县南悦路民营工业园。该企业共有建设项目2个,环保手续齐全。分别为年产1万吨环氧涂层钢筋项目,主要生产环氧涂层钢筋;海上风电用永久性钢结构ICCP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生产牺牲阳极和船舶配件。 2.2025年5月31日,收到该公司在厂区内露天堆放固废的投诉。当日,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废包装袋、废锯末等一般固废露天堆放于厂区西侧。该公司委托畅发(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已于6月2日完成废包装袋、废锯末等一般固废处置。此次核查时,通过查看现场,未发现违法焚烧固废、危废的痕迹;通过走访周边村民,未收到夜间烟尘扰民的反馈。 3.通过比对采购清单和危废台账,2025年共采购机油(润滑油)25Kg,主要用于行吊的运行维护。经核实,入危废库数量为20Kg,处置流向为生产车间模具润滑。行吊运行损耗机油量、废机油处置数量与购入机油数量相符,暂未发现违规处理废机油、违法焚烧固废、危废的情况。 4.该公司浇铸车间内的冷却水与模具接触换热后,通过收集管道进入循环水池实现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现场核查发现部分收集管入口未及时清理,存在循环水溢流至地面的问题。2025年6月10日,对该处冷却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未检出重金属。 5.该公司厂区无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接入化粪池后拉运还田处理,对厂区内2处雨水管网观察井进行查勘,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 6.2025年5月31日,收到该公司违规涂刷油漆的投诉。经核实,执法人员已对该公司“包装车间刷漆作业工序相关手续、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7.该公司浇铸车间共有浇铸工位22个,焊接工序有焊机2台,设备上方均固定安装了废气集气罩,集气罩进气口为常开状态,对浇铸、焊接废气进行连续收集,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连接汇入同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及碱喷淋脱硫塔处理后排放,未发现生产废气直排,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6月3日企业自行检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1.沂源县政府责令山东德瑞防腐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对浇铸工序废水收集管道进行清理,确保冷却水全部接入循环水池;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脱硫设施正常运行;完善刷漆作业工序相关手续,配备废气处理设施。 2.沂源县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提升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 | 未办结 | 无 |
48 | X3SD202506090030 |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土峪村、苗峪村、野鸡岭村存在以旅游修路的名义盗采山石,破坏生态环境。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土峪村、苗峪村、野鸡岭村分别为洪山镇土峪村、寨里镇苗峪口村、野鸡岭村。2018年通过招商引资建设淄博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项目,项目涉及上述三个行政村。项目施工单位山东李诡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土峪村至龙泉镇聚相山、土峪村至野鸡岭村两条原山间小道进行扩建整修,施工过程中对部分山体进行了采挖,破坏了周边山体。因规划未调整,土地手续无法完善,工程自2021年4月至今停工。2021年11月,淄川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项目施工单位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经现场核查,该道路为村民日常通行山路,未硬化;未发现新的开采痕迹。 | 属实 | 加强巡查检查,防范非法开采。 | 淄川区政府、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力度,防范非法开采行为。 | 已办结 | 无 |
49 | X3SD202506090062 | 淄博市桓台县索镇街道西雅和村明东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有限公司相关手续不全,厂房封闭不严,粉尘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明东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高端装备中心西雅和村北,距离西雅和村直线距离700米左右,建设运营建筑垃圾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处理建筑垃圾和废尾矿。项目于2017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桓环许字[2017]136号),2018年8月完成自主验收;2019年申领排污许可证。2022年拆除水洗设备后,于2022年4月重新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 2.该公司原料、产品和生产车间整体密闭,作业时采取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受料口、破碎、筛分工序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025年6月3日该企业自行检测结果显示,涉尘废气颗粒物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发现,车间东侧一处铁皮墙存在破损现象,物料装卸、运输过程中存在扬尘无组织逸散问题,易造成扬尘影响。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降低扬尘扰民影响。 | 1.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责令明东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粉尘管控措施,6月11日铁皮墙破损问题已完成整改。 2.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0 | X3SD202506090069 |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杨家村淄川洪山鑫园大酒店无环保手续,油烟、噪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淄川洪山鑫园酒店位于洪山镇北杨家村村西,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酒店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属于豁免管理类,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须办理环保手续。 2.该酒店厨房烹饪时产生油烟,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时产生噪音。经现场查看,该酒店距离最近居住点约40米,存在油烟和噪音扰民现象。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异味及噪音扰民。 | 1.淄川区政府责令淄川洪山鑫园酒店做好油烟净化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定期清理;已于6月12日对油烟净化设备加装隔音棉,降低噪音和油烟对居民的影响。 2.淄川区政府、淄博市城市管理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1 | X3SD202506090076 | 淄博市陶瓷、玻璃行业部分企业存在虚报产量脱离监管、无组织排放废气问题,绝大部分辊道窑、隧道窑实际排放量远大于豁免产值,达自行监测报告数据3倍。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博市辖区内持有排污许可证的陶瓷相关企业共计83家,其中,建筑陶瓷企业61家,日用陶瓷企业22家;淄博市辖区内持有排污许可证的玻璃相关企业共计17家,其中,玻璃包装容器制造企业6家,平板玻璃制造企业2家,日用玻璃制品制造企业9家。上述企业均已完成环评审批验收。 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等日常执法监管体系对辖区内所有陶瓷和玻璃企业开展日常执法监管,部分陶瓷、玻璃行业企业存在厂区密闭性不严,地面积尘清扫不及时,物料输送管线破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存在无组织排放防治不到位的情况。 3.陶瓷行业企业存在使用辊道窑、隧道窑的情况;玻璃行业企业不存在使用辊道窑、隧道窑的情况,均为池窑。目前,61家陶瓷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其他22家按照规定开展手工检测。 4.通过在线监测数据、手工监测数据排查超总量生产线索,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开展。经梳理,2025年以来,已有1家企业因2024年超总量排放问题被查处。 | 部分属实 |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督促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 1.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加强陶瓷、玻璃行业监督管理,督导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强化治污设备和厂区管理,减少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 2.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进监测数据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核查工作,对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到位。 | 未办结 | 无 |
52 | X3SD202506090077 | 淄博市高新区植物园路段青银高速公路交通噪音扰民。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的青银高速公路由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该公路路北植物园段,距离南石村居民区最近处270米,距离正承世家居民区500米,距离林溪郡居民区550米。车辆行驶过程中鸣笛等造成噪音扰民。 | 部分属实 | 落实降噪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山东高速淄博运管中心加强管理,在高新区植物园段高速公路上安装禁止鸣笛提示牌,减少过往车辆鸣笛;同时对噪声进行跟踪检测,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3 | X3SD202506090081 |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奎二村淄博冠泰机械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批建不符,违规使用淘汰电炉。2.环保设施停运,大量废气直排。 | 淄博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淄博冠泰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奎二村北侧,从事机械铸造。该企业环评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9月29日通过审批,2019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经现场核实,企业建有1t钢壳中频感应熔炼炉和2t无磁轭铝壳中频感应电炉,其中2t无磁轭铝壳中频感应电炉属于淘汰类,存在违规使用淘汰类电炉问题。 2.该企业主要产废环节为“熔炼+浇注”、“成型+烘干”和“抛丸+砂处理”工序,产生的污染物分别为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和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经现场检查,企业涉废气工序仅“成型+烘干”正常生产,活性炭吸附箱正常使用,但风机风力较小,非甲烷总烃收集不充分,造成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 | 属实 | 加强环境管理,拆除淘汰类电炉,确保企业规范运行。 | 1.淄川区政府责令淄博冠泰机械有限公司6月12日前更换大功率风机;在主要工序处安装视频监控;对应淘汰的电炉进行淘汰。 2.淄博市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对企业违规使用淘汰类电炉行为进行查处。 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待企业涉气工序恢复生产后,开展VOCs、颗粒物等污染物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4.淄川区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4 | D3SD202506090015 | 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街道振兴中路龙头市场对面小区13号楼一楼饭店油烟、异味扰民。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饭店名为闲聚坊,该饭店油烟净化设施为2019年安装,运行正常,每月进行清洗并建有清洗台账。 2.现场检查发现,该饭店油烟净化设施排烟口位于门市房房顶东南侧,距离二楼居民阳台及卧室较近,在饭店房顶现场可闻到油烟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 部分属实 | 规范餐饮商户油烟设施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避免异味扰民。 | 市中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该饭店将油烟净化器拆移至一楼屋顶南侧下方,并将排烟口改造至西墙下方,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最大限度减少油烟排放影响。同时,保持与楼上居民沟通,争取理解与支持。截至6月11日,该饭店已完成整改。 | 已办结 | 无 |
55 | D3SD202506090030 | 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石门村北侧薛城殡仪馆火化炉运转时排放黑烟,异味扰民。 | 枣庄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6月10日至11日,薛城区政府组织区民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周营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薛城区殡仪馆原有4台火化炉,现场调查时1号火化炉因维修停用,4号火化炉已于2024年拆除,2号、3号火化炉正在使用。据调查,殡仪馆以柴油为燃料,废气采用生石灰脱酸脱硫+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 2.经核实,1号火化炉前期因烟道损毁,在开始运行时会有几十秒短暂黑烟出现。薛城区殡仪馆于2025年5月13日向区民政局提交《关于1号炉烟道故障问题的报告》,5月22日停止使用1号火化炉,现正在维修,计划6月30日维修完成。2号、3号火化炉运行时未发现冒黑烟现象。经调阅薛城区殡仪馆2025年第一季度废气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执行标准。 3.6月11日,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薛城区殡仪馆2、3号火化炉排放废气进行检测,预计6月20日出具检测结果。 | 基本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规范运行,减少对环境及群众生活的影响。 | 薛城区政府责成区民政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殡仪馆加强对火化炉废气排放监督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区民政局在1号火化炉维修完毕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6 | D3SD202506090031 | 枣庄市滕州市东郭镇山前村南侧东郭水泥厂每天24小时超负荷生产,超标排放粉尘、废气。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滕州市政府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滕州市东郭水泥有限公司位于东郭镇山前村南,该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暨900t/d协同处置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环保示范技改项目,于2020年12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2023年7月通过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按照要求,该公司每年应在采暖季实施为期120天的错峰生产,因其承担市政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置,可通过“错峰置换”方式,在非采暖季补齐错峰时间。经核实,该企业在2024-2025年度生产期间共停产124天,符合错峰生产要求。出于效率、能耗、成本等因素考虑,水泥行业生产过程基本为24小时不间断生产。 3.2025年1月1日至6月10日(自6月1日起停产),该公司实际生产79天,熟料产量为40.47万吨,存在单日产量超备案日产能情况。 4.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窑头废气安装布袋除尘器,窑尾废气采用“分解炉还原区脱氮分级燃烧+精准SNCR脱硝+大布袋除尘器除尘+窑外湿法脱硫”组合工艺处理,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通过调取该公司2025年1-6月废气在线监测数据,未出现超标情况。经调阅2025年以来的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情况。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规范生产,同时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 滕州市政府责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督促该公司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开展巡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能控制要求,规范生产。 3.待企业恢复生产后,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委托监测机构对其开展人工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 未办结 | 无 |
57 | D3SD202506090060 | 枣庄市滕州市鲍沟镇刘西村东南侧一养殖场在居民区养猪,异味扰民,粪污直排外环境。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滕州市政府组织市农业农村局、鲍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殖场为散养户肖某某,位于鲍沟镇刘西村东南角,东、西、北侧均紧邻村民住宅,南侧为田地。 2.现场调查时无生猪存栏,场内建有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有轻微气味,周边未发现粪污直排痕迹。经核实,该养殖户前期共养殖生猪8头,已于6月5日全部出售,该养殖户表示以后不再从事养殖活动。 | 部分属实 | 保持环境卫生清洁,避免异味扰民。 | 滕州市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鲍沟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养殖户进行清场清扫,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养殖污染扰民。 | 已办结 | 无 |
58 | D3SD202506090059 | 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孤北水库北侧仙河镇富华公司建设的养虾场于2023年私自在水渠下面埋放3条小棚虾污水管线,水库存在被污染风险。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2025年6月10日,河口区政府组织区水利局、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军马场集团、孤岛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富华公司”实为东营安海渔业养殖有限公司,建有设施化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取得环评批复,于2025年2月正式投产,正在组织验收,该项目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该项目批复建设面积7000余亩,现建成面积2803.72亩,建设1500余亩的尾水处理设施,养殖尾水经池塘过滤、沉淀曝气、生物净化等回用。信访件反映的“3条小棚虾污水管线”实为东营安海渔业养殖有限公司建设的3条dn1000PE排水管道,用于排放雨水,已取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许可。该排水管道采用定向钻穿越孤北干渠,管顶距孤北干渠渠底7.67m,距输水冲刷线7.50m,满足《涉水建设项目防洪与输水影响评价技术规范》(DB3704-2019)规定的埋深要求,不会对孤北干渠输水造成影响。该管道排水口连通北侧排涝排碱沟(南北走向,西距孤北水库约100米),所排雨水流入神仙沟。调阅2024年以来神仙沟检测数据,神仙沟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水体及以上。 2.经现场勘查,安海渔业尾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养殖尾水与3条雨水排水管道连通,未发现排涝排碱沟与孤北水库连通。 | 部分属实 | 做好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水体污染。 | 河口区政府责成区水利局、孤岛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水利局积极配合上级水务等部门,做好对3条排水管线的日常管理。 2.孤岛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加强对安海渔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出现偷排养殖尾水问题。 3.强化巡查监管,定期对孤北干渠和孤北水库水质进行检测,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 已办结 | 无 |
59 | D3SD202506090075 | 东营市东营区辛店街道明珠社区西营荟丰苑小区6号楼2单元一楼澳洁洗衣洗鞋店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至地下管道中,导致楼前的排水井散发异味。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东营区组织区综合执法局、辛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澳洁洗衣洗鞋店”实为“东营区梦精灵洗衣店”,位于荟丰苑小区6号楼一层商铺,持证经营,主要从事洗衣、洗鞋等业务。 2.经现场勘查,6号楼2单元前排水井为雨水井,存在该洗衣店将污水排入荟丰苑小区雨水管道井内情况。现场无明显异味。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东营区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辛店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综合执法局已对该洗衣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整改,将排水管接入污水管道井。该洗衣店已整改完成。 2.督促洗衣店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防止排入雨水管网。 | 已办结 | 无 |
60 | X3SD202506090056 | 东营市广饶县陈官镇循环经济园区山东泰然新能源有限公司夜间生产,违规从事柴油等成品油料调制,产生异味废气扰民。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广饶县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陈官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泰然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陈官镇循环经济园区广青路与庐山路交叉路口向西400米路南,东侧为农田,西侧为山东旺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广青路。建有33万吨/年秸秆热解制生物燃料项目,2012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于2021年破产。2022年6月,广饶县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竞得山东泰然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竞得资产中有生物质燃料共1273吨,盛装在3号罐303吨,4号罐300吨,5号罐330吨,6号罐340吨。泽润环保在山东泰然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废旧轮胎回收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于2024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项目正在建设。 2.经现场勘查,该企业主生产装置部分锈蚀,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迹象,现场未发现调油设备和柴油等成品油储罐。该企业厂区北侧罐区设计有11个总储量为17524m3的立罐,其中3号、4号、5号、6号立罐罐底存有少量遗留介质,其他立罐中未盛装介质。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拍接手该批资产后,对外销售了408.48吨,罐内液体剩余约860m?,其中3号罐现存量约180m?(液位约0.92米);4号罐现存量约200m?(液位约1.02米);5号罐现存量约220m?(液位约1.17米);6号罐现存量约260m?(液位约1.3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东营市工业产品检验与计量检定中心进行了抽样,对密度、闪点、馏程、十六烷指数、凝点、运动粘度等关键性指标进行化验,化验结果显示不具备柴油组分的特征。泽润环保法拍取得的资产名称是生物质燃料,目前我国对生物质燃料无统一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缺乏规范性地确定生物燃料特征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该企业于2022年9月19日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广饶县供电公司申请,对名下编号为3700681288924、3700666483650的大工业用电(交流10KV)的变电设施报停。查看该企业2024年至今用电情况,电量主要用于办公生活、原有设备和厂区的维护维修。经向税务部门查询,该企业未开具过销售柴油的发票。 3.经日间、夜间检查,该企业厂区北侧罐区周边有轻微异味,厂界周边未发现明显异味。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委托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开展日夜厂界臭气、非甲烷总烃监督性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企业的监管,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 广饶县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陈官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官镇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存在非法调制成品油料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陈官镇政府加强异味巡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1 | X3SD202506090066 | 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王岗村小棚虾养殖池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违规破坏大面积盐场改建小棚虾养殖池,非法开采大量卤水井。2.每年将大量未经处理含药物养殖用水直排广蒲河。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综合执法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东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王岗村小棚虾养殖区域原为盐场,土地权属归东营城区盐业有限公司,已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8月9日,开采矿种为天然卤水,矿区面积8.07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100万立方米/年。东营市开发区普达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过整体转让、招标、转包等方式取得该盐场使用权,并对外转租给东营市湘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东营晨大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东营永鸿科技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水产养殖。该养殖区以广浦河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占地总面积约6000亩,共建设有养虾小棚5294个,下辖小棚虾养殖户112户,年产量3000吨左右。该养殖项目未办理环评,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于2024年8月26日对普达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2.经矿权人同意并向矿权人支付卤水使用费,东营市开发区普达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可以使用该区域的卤水。在日常监管中,对矿区范围内卤水开采量进行了水量计算,该区域内共建设养虾小棚5294个,养殖用水量240万立方米/年,淡水和卤水勾兑比例为150:1,销售卤水量为1.6万立方米/年,小于证载生产规模。采矿权人东营城区盐业有限公司按照《采矿许可证》进行了矿山建设,将采出矿产品卤水销售给养殖户的情形,不存在未经采矿权人同意私自开采情形,符合《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采矿权人有权自行销售矿产品”的规定。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中未对采矿活动必须由采矿权人本人实施作出具体规定。该养殖区域已办理农业设施用地备案,用地性质未改变,为便于养殖,存在盐池改建为水产养殖情况,不存在违规破坏大面积盐场问题。 3.广蒲河位于南北两个养殖区域的中间,自西向东再向南汇入支脉河,最终入海。经查,北部养殖区的养殖尾水全部引入沉淀池内进行外塘利用;南部养殖区建有三池两坝用于处理养殖尾水,但存在部分养殖户将养殖尾水直接排入广蒲河情况。2024年11月9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东营市晨大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将养殖尾水偷排至广蒲河,针对该企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该公司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后南部养殖区养殖尾水整改为经三池两坝进行循环沉淀,过滤沉淀后进行大田养殖,不外排。6月1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广蒲河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4.2024年11月以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面推进小棚虾养殖问题整改工作。目前该养殖区域已全部停产整顿,入河沟渠已全部封堵,部分棚膜已拆除,养殖区内卤水井全部封井。经现场勘查,未发现卤水井开采和养殖尾水直排情况。 | 部分属实 | 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防止发生非法开采卤水及未经处理养殖尾水直排入河的情况。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成综合执法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东城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该区域卤水采矿的监管力度,规范卤水的开采利用,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开采行为。 2.加强对广蒲河、四干渠、天鹅湖湿地等周边水系的巡查,严防未经处理养殖尾水直排污染水系的情况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2 | D3SD202506090016 | 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东回里村存在多处环境问题:1.村东侧1000米处外夹河被盗采河砂,并用建筑垃圾回填。2.村北侧1.5公里处存在工业园污水直排鱼塘问题。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福山区政府组织水利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回里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东回里村东侧约700米处为大沽夹河区域,该处上下游分别由东回里橡胶坝、道平橡胶坝拦蓄,河道内常年蓄有河水,河边加装有护栏,河道西岸采用石材护砌,大型机械不具备下水作业条件。经巡查东回里村周边河道未发现盗采河砂痕迹。经走访问询周边群众,未发现该处河道存在盗采河砂及使用建筑垃圾回填情况。 2.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为回里工业园。2013年该工业园配套建设了污水管网,并进行了雨污分流改造,园区污水集中收集至回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中水用于农田灌溉使用,现场检查时,该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信访件反映的鱼塘为个人承包,占地面积约24亩,位于回里工业园北侧,距离工业园最北侧直线距离约200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直排鱼塘情况。 | 不属实 | 加大巡查和监管,切实减少问题隐患。 | 福山区政府责成水利局、回里镇采取以下措施: 1.区水利局进一步加大对周边河道的巡查力度,对盗采河砂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回里镇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监管力度,对管网破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坚决杜绝污水直排问题。 | 已办结 | 无 |
63 | D3SD202506090024 | 烟台市莱阳市柏林庄街道南小平村西侧500米路北白土矿破坏大面积基本农田,将盗采的白土运输到白土矿南侧的山上以及柳古庄村北侧20米处西路。 | 烟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莱阳市政府组织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柏林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柏林庄街道南小平村西侧500米路北白土矿破坏大面积基本农田”问题。信访件反映的“白土矿”为莱阳市柏林庄镇南小平王某膨润土矿,位于南小平村西侧路北,距离村庄约500米,矿区面积131.55亩,2020年12月15日,王某膨润土矿采矿许可证到期。经调查,2009年该膨润土矿存在越界开采问题,越界开采区域面积81.2亩,无基本农田。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3年,莱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对王某等责任人进行了判决。2021年6月3日,山东地矿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始实施王某膨润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目前原开采区已按设计施工方案完成地质环境修复工作。 2.关于“盗采的白土运输到白土矿南侧的山上”问题。经查,反映的位置确有两处白土堆放,两处白土分别位于南小平村村南1000米处和西南600米处。两处堆放白土为原王某膨润土矿越界开采的膨润土。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8月依照程序,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该两宗膨润土进行了挂牌出让。 3.关于“盗采的白土运输到柳古庄村北侧20米处西路”问题。经查,反映的位置确有白土堆放痕迹。该处位置堆放的白土为王某膨润土矿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合法开采产生的膨润土,目前膨润土已完成清运。 | 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 莱阳市政府责成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柏林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由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盗采问题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由柏林庄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采矿巡查,发现新增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及时制止,并向自然资源部门报告情况。 | 已办结 | 无 |
64 | D3SD202506090034 | 烟台市芝罘区新照街北原通申房管所的房屋圈养鸽子,产生噪音、异味、飞毛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芝罘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新照街北原通申房管所”实为新照街北原通伸房管所,位于白石街道新照街1号,为市属公管房,现由烟台市优棒商贸有限公司租赁使用。 2.承租人饲养的鸽子主要为家庭散养,在院内饲养鸽子16只,不对外贩卖,日常不放飞。因贴近居民区,鸽子的叫声、粪便及笼内飞毛随风飘散,产生噪音、异味、飞毛扰民情况。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芝罘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6月12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白石街道办事处劝导承租人自行将鸽子全部处理完毕,并对笼内卫生进行清扫。 2.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白石街道办事处加强后期监管。并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对问题点位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前期整治效果落实到位无反弹。 | 已办结 | 无 |
65 | D3SD202506090039 | 烟台市龙口市徐福街道西南泊村西侧一个铝矾土厂加工产生的废渣堆放在村西侧大坑中,刮风时粉尘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龙口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徐福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点位实为龙口市东海氧化铝公司赤泥库区,位于龙口市徐福街道西南泊村西约600米,占地1900亩。该库区主要用于储存龙口市东海氧化铝公司溶出工艺环节产生的赤泥,分两期工程建设,环保手续齐全。 2.关于“加工产生的废渣堆放在村西侧大坑中”问题。经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废渣”实为赤泥库区储存的赤泥,由龙口市东海氧化铝公司产生后,经皮带输送至赤泥库区干法堆存。调阅库区有关设计方案,该库区按照设计要求,建有深约2米的基坑用于堆存赤泥,配套建有HDPE防渗膜与压实黏土组合结构的防渗系统。 3.关于“刮风时粉尘扰民”问题。经核查,该赤泥库区配有洒水车、多功能抑尘车、固定式雾炮及道路喷淋等抑尘设施。现场检查时,受抑尘措施和近期降雨影响,赤泥库区地面湿润,现场未见扬尘。由于该库区场地和道路均未硬化,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问题。调阅库区2025年2季度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因信访反映,2025年5月3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库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 | 属实 | 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龙口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企业加强赤泥库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洒水、喷淋、喷雾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 | 已办结 | 无 |
66 | D3SD202506090055 | 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街道马埠崖品字楼小区内部绿化被破坏,绿地和树木被砍伐,使用污水浇灌,有异味。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牟平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度假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养马岛街道马埠崖品字楼小区实为马埠崖村居住区,系马埠崖村村委于1993年建成,土地性质是集体建设用地,共有居民45户,均为马埠崖村村民,目前无物业管理。该居住区建成初期未进行绿化建设,后期部分村民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自行开垦种菜,种植零星树木。1995年,为改善居住环境,马埠崖村委在菜园外围栽植了小龙柏。经查阅天地图系统,对比2008年、2011年、2016年、2021年、2025年天地图影像资料,该居住区未发生明显变化。经实地核查,现场发现1棵枯萎树木被砍伐,经核实为村民个人种植。另外,村民浇灌菜园用水为塑料桶自行收集储存的雨水,且该居住区已完成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生活污水均通过污水管网排放,现场未发现污水浇灌痕迹,无异味。 | 不属实 | 加强管理引导,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牟平区政府责成度假区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马埠崖村村委加强日常管理,特别是土地浇灌过程中,引导居民合理使用肥料,避免出现异味扰民问题。 | 已办结 | 无 |
67 | D3SD202506090088 |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紫埠村西侧养鸡场每逢下雨天,雨污混流直排场外,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福山区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门楼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为一专业养殖户,位于紫埠村西南大洼山上,附近无居民居住,距最近村庄直线距离约700米。该养殖户主要从事蛋鸡养殖,目前存栏规模约4000只,属规模以下养殖场,配建有沉淀池,粪污经沉淀池发酵后还田处理。经勘查现场及周边,沉淀池顶盖缺失,雨季存在雨污混流外溢风险。现场检查时存在养殖异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其上下风向最大值均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排放要求。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福山区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门楼街道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该养殖场于7月1日前完成沉淀池顶盖安装,同时规范处置畜禽粪污,采用定期清运、喷洒除臭剂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影响。 2.由门楼街道负责,加大对该养殖场检查力度,防止雨污混排外环境。 | 未办结 | 无 |
68 | D3SD202506090101 |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银海化工园区银海污水厂虚假运行、数据造假,未处理污水,直排洪沟。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莱州市政府组织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土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银海化工园区银海污水厂虚假运行、数据造假”问题。经查,银海污水厂实为“莱州市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厂,环保手续齐全,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6月10日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检查企业在线监测系统,未发现人为操作情况;调阅2024年以来的在线联网数据、污水处理厂运行台账、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异常。6月11日晚,莱州市会同专家赴现场突击检查在线监测系统,未发现虚假运行、数据造假问题。 2.关于“未处理污水,直排洪沟”问题。2023年以来,污水处理厂仅接受山东志野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外排中水,处理后的尾水通过管道排入洪沟,相关手续齐全。调阅污水处理厂2024年以来在线联网数据及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数据未出现日均值超标情况,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 3416.5-2018)一级排放标准,未发现污水未处理直排洪沟问题。经现场勘查,洪沟内水体目测正常。6月13日,莱州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洪沟进行采样检测,显示PH值为5.2。针对洪沟内水质呈酸性,莱州市正在开展深入调查。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 | 莱州市政府责成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土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由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对银山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2.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3.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土山镇政府加强洪沟日常巡查监测,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4.由莱州银海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会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土山镇政府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溯源,聘请省环科院编制该区域水体及底泥调查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9 | X3SD202506090001 | 烟台市龙口市徐福街道附近工厂排放废气,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龙口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徐福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烟台市龙口市徐福街道附近工厂”,实为山东福尔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徐福街道儒林庄村,距最近居民区约500米,主要生产三氯二甲基苯胺、氟苯、邻氟甲苯、对氟甲苯、吡啶等产品。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 2.关于“排放废气,异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及周边能闻及异味。经查,该企业氯化、酸化、碱洗、热分解等工艺环节会产生硫化氢、氨、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是造成异味的主要原因。目前,企业根据污染因子种类分别配套建有水喷淋塔、碱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箱、焚烧等污染治理设施用于废气治理。检查今年以来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以及活性炭等耗材更换记录,符合相关要求;调阅今年以来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和自行检测报告,以及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现场检测报告,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属实 | 异味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龙口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生产车间门窗密闭,加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无组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70 | X3SD202506090011 | 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皂户王家村2023年8月以整改土地为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盗采砂石,2024年在同一地点盗采砂石。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招远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金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皂户王家村2023年8月以整改土地为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盗采砂石”问题。经核实及查阅相关资料,群众反映2023年8月实际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10日,金岭镇皂户王家村委委托相关当事人,对村内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上级转发的1块“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图斑”进行整改复耕。整改期间,有群众举报该区域存在非法采砂情况。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9月8日对此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得到自然资源部门许可且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砂石料拉出图斑整改范围外,其行为构成无证采矿。2023年9月27日,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处罚,金岭镇按照土地修复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恢复平整。 2.关于“2024年在同一地点盗采砂石”问题。经调查,2024年10月,金岭镇皂户王家村在对村内重点点位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村西已整改完成的地块内又出现了盗采的迹象。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组织实地勘测并开展相关调查。经勘测,涉及金岭镇皂户王家村耕地(永久基本农田)972平方米(1.46亩)、田坎163平方米(0.24亩)。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11月5日向金岭镇政府发函,限其15日内完成对破坏位置的复垦整改工作,金岭镇政府按照整改要求对该处地块进行了整改。同时,为了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管,金岭镇政府在该路段安装了监控设备,并加大了巡查的频次和检查力度,至今再未发生盗采砂石情况。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 招远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金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排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查实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2.由金岭镇政府加强对该点位的监管,在该路段安装了监控设备,并加大了巡查的频次和检查力度,防止发生盗采砂石行为。 | 已办结 | 无 |
71 | X3SD202506090016 | 烟台市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周格庄村养猪场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莱阳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龙旺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养猪散户,位于龙旺庄街道周格庄村村委南30米处,距龙湾河约50米,现存栏母猪2头。该养殖户配建有100平方米沼气池,粪污经沼气池发酵后还田。勘查现场及周边,该处无粪污外排痕迹,存在养殖异味。 | 属实 | 规范养殖行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莱阳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龙旺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由龙旺庄街道办事处督促养殖户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72 | X3SD202506090027 | 烟台市莱阳市城厢街道凤凰路留衣庄5家硫酸软骨素企业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莱阳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城厢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城厢街道留衣庄村共有5家硫酸软骨素企业,分别为莱阳市盛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莱阳市源发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烟台市源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莱阳市星华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烟台新力生化制品有限公司,5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以上企业均配套建设了废气、废水治理设施。企业生产废气产生于锅炉燃烧、蒸煮、喷雾干燥环节和污水处理曝气环节,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或UV光氧等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莱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 现场检查时,5家企业均正常生产,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无废水直排情况,厂区内有异味。调阅2025年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浓度作出的检测报告,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6月1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5家企业的蒸煮车间、喷雾干燥车间、污水处理站、锅炉废气排放口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以及留衣庄村地下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5家企业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均达到排放许可标准;留衣庄村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水质标准。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莱阳市政府责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城厢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由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督促企业生产时做好车间密闭,加大电机吸风量,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由城厢街道办事处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 已办结 | 无 |
73 | X3SD202506090079 | 烟台市芝罘区世回尧街道烟台馥郁山庄东侧山体被破坏建设房屋,多人养鸡养鸭污染山体池塘,养殖噪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芝罘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和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点位位于馥郁山庄东侧北部建筑沿山路向南250米范围,经现场核实,无破坏山体建房情况。 2.经现场调查,“馥郁山庄东侧山体池塘”实为老虎窝塘坝,塘坝距离山庄最近约50米。周围共有4户农户在自家果园内养殖家禽,分布于塘坝周边80米范围内,共养殖41只鸡、11只鹅、4只鸭,鸡鸭粪便用于自家果园施肥。老虎窝塘坝日常为灌溉用水,无异味,未发现人为倾倒鸡鸭粪便、污染塘坝情况。 3.位于塘坝西侧和北侧的两户养殖农户距馥郁山庄楼体较近,存在鸡鸭鹅叫声扰民问题。 | 部分属实 | 引导农户规范养殖,做好周边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 芝罘区政府责成世回尧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6月15日,小东夼社区完成对老虎窝塘坝周边枯枝落叶的清理。 2.6月底前,小东夼、大东夼社区劝导相关农户:对距馥郁山庄楼体较近的2户农户散养的家禽进行清理;将塘坝内西南侧搭建的简易鸭鹅窝棚拆除,并将鸭鹅迁至规范的承包地圈养,定期免疫、打扫卫生、消毒灭源,防止散发异味。 3.由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山体破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4 | X3SD202506090099 | 烟台市莱州市郭家店镇观音寺王家村多个点位违法开采砂石,点位主要为:1.村北1公里左右、2.村北500米左右、3.村南河。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莱州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郭家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1个点位位于村北1公里左右”问题。经查,问题点位位于郭家店镇观音寺王家村北约1.7公里处,为一处积水坑塘,无采挖设备,无新采挖迹象。调阅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档案,2019年4月,郭家店镇观音寺王家村两委研究清理、扩容村北原有坑塘,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施工过程共挖渣石2000余立方米,先暂存于坑塘西南约300米土地上,后用于本村田间路维修,没有违法开采和外卖情况。 2、关于“1个点位位于村北500米左右”问题。经查,问题点位位于郭家店镇观音寺王家村北约1.1公里处,为一处平地。调阅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档案,2020年5月底,村民王某某租用机械设备在其承包地内开挖化粪池1处,渣石堆放在化粪池西侧。2020年6月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其恢复原状,当月完成整改。现场勘查,地表长草,无采挖设备,无新采挖迹象。 3、关于“1个点位是村南河”问题。观音寺王家村南河道为小沽河。经查,2020年6月,观音寺王家村村委违法在村南小沽河采砂300立方米。2020年10月,莱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违法采砂和贩卖行为立案处罚,罚款3000元。此后,该河道未再发生盗采河砂的问题。现场调查发现村东原粮所大院存有一堆砂石,约70立方米,系莱州市隆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某暂存。2019年11月郭家店镇郝家沟村村委对该村河道防护工程进行招标,莱州市隆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此堆砂石为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经走访,除观音寺王家村村民少量自用外,未作他用。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力度,防止砂石盗采行为。 | 莱州市政府责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打击盗采砂石行为。 2.由水务局加强对小沽河日常巡查,依法打击盗采河砂行为。 3.由水务局会同郭家店镇政府对70余立方米河砂,统一清运至郭家店镇政府指定堆放点贮存,6月18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5 | D3SD202506090012 | 潍坊市临朐县寺头镇石家河经济区宝畔台村有多个污染问题:1.饮用水井房内建设厕所、种植蔬菜。2.村西侧水库周边挖掘蓄水池,破坏生态。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临朐县政府组织临朐县石家河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饮用水井房实为宝畔台村饮水工程的管理房,位于临朐县石家河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宝畔台村西侧院内。2015年因水源枯竭,该水井弃用。2018年,宝畔台村委与章某某达成协议,由章某某出资对管护房及院落进行整修并将管理房作为暂住场所。章某某在院内空场种植了部分蔬菜、搭建了简易水冲式厕所。现场调查时,该厕所位于院落东南角,未在水井房内,厕所在院外设置粪污收集罐,由抽粪车定期清运。 2.信访件反映的村西侧蓄水池位于宝畔台村旁一处塘坝(非水库,灌溉用)上游,2021年为解决群众吃水问题,该村外购建筑材料在塘坝上游新建1300m?蓄水池一处,储存引流泉水作为饮用水源。该村已于2023年5月接入临朐县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管网,该蓄水池作为备用水源。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 临朐县政府责成临朐县石家河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发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查处。 | 已办结 | 无 |
76 | D3SD202506090072 | 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寿光市安昌塑业有限公司属于废旧塑料回收制造厂,环评手续与厂区位置不符;纸塑分离和漂洗加工过程中使用大量化工原料,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经常在23点-次日8点处理厂区内工业垃圾,异味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寿光市政府组织台头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寿光市安昌塑业有限公司位于寿光市台头镇北洋头村丰台路与银通街交叉口西南100米,建设项目为废旧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原料为纸厂废塑料,产品为塑料颗粒,生产工艺:纸厂废塑料-拆包分拣-纸塑分离-漂洗-甩干-熔融挤出-水冷-切粒-成品,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经核查,该单位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建设地点均为寿光市台头镇丰台路与银通街交叉口西南角,与该单位厂区实际位置相符。 2.信访件反映的“纸塑分离和漂洗加工过程中使用大量化工原料,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问题,经核查,纸塑分离工序是将废纸和废塑料通过分离机进行物理分离,漂洗工序是废塑料进入漂洗池加水进行漂洗,两个工序均使用水作为介质,不添加任何清洗剂,经查阅该公司财务票据,外购药剂为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为污水处理药剂,非生产用化工原料;漂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气浮+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现场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均未发现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的问题。 3.经核查,该单位与有资质公司签订了固体废物处置协议,台账记录齐全,未发现违规处理工业垃圾问题。 4.信访件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经核查,该单位在2025年5月29日被举报后,为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和治理效果,聘请了山东鸿图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废气收集、处理工段进行专家论证,并出具了改造方案,目前正在对废气收集、处理工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中。 | 部分属实 | 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规范处置。 | 寿光市政府责成台头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加快对收集系统、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进度,确保7月20日前改造完成,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 2.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处置固体废物。 3.加强企业周边巡查力度,杜绝企业偷排废水。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7 | D3SD202506090096 | 潍坊市青州市弥河镇小张冀村东侧河滩旁40亩耕地被破坏,盗采砂石。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青州市政府组织弥河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位置位于青州市弥河镇小张冀村村东、弥河河坝以西。反映区域占地约180.61亩,其中乔木林地21.44亩,坑塘水面89.3亩,其他林地57.51亩,其他草地4亩,仓储物流用地6.36亩,设施农用地2亩,无基本农田,未发现破坏耕地问题。2023年6月,弥河镇政府在此区域巡查时发现一非法洗砂点,并已依法取缔。取缔点位目前存有约200方砂土,因长时间堆放表层已长满杂草。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保护耕地和砂石资源。 | 青州市政府责成弥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清理堆放的砂土,现场已清理完毕;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破坏基本农田、盗采砂石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78 | X3SD202506090003 | 潍坊市高密市夏庄镇十里堡村宏发气体有限公司、高密市金城玻璃钢厂长期排放异味废气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高密市政府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和夏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高密市宏发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夷安大道北首东侧,主要从事氧气、氩气、二氧化碳和氮气四种气体的充装及销售,环评、验收、排污登记手续齐全。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充装作业,充装气体均为无色无味气体,现场无异味。 2.信访件反映的高密市金城玻璃钢厂,位于高密市宏发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北侧。主要从事墙皮防腐及管道保温。经核查,该业户仅从事上门维修服务,不在该处加工作业,为非生产性企业,不需办理环保手续。库房内存放玻璃纤维1件,环氧树脂8桶,无生产设备及作业痕迹,现场无异味。 3.经走访十里堡村附近部分村民,未闻到周边有异味。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防范异味扰民。 | 高密市政府责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夏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委托检测公司对2家企业周边环境臭气浓度、硫化氢等因子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对周边企业进行详细排查,发现异味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9 | X3SD202506090061 | 潍坊市昌邑市围子街道昌邑市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山东昌顺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非法转移填埋铸造废砂。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昌邑市政府组织围子街道办事处、昌邑市公安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昌顺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围子街道昌邑市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是一家铸造废砂综合利用企业,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租赁该厂房,2022年至2024年12月底正常经营,公安部门调取了有关车辆对应时段的行车轨迹,并对车辆的相关使用人员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该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存在非法转移填埋铸造废砂的情况。2024年12月底,因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厂房所有人收回厂房,将原有设备全部拆除,产品、原材料已全部清空,不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 部分属实 | 落实处理和整改措施,确保规范处置固体废物。 | 昌邑市政府责成围子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其他铸造废砂处置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规范处置利用铸造废砂。 | 已办结 | 无 |
80 | X3SD202506090063 | 潍坊市寿光市王高工业园潍坊寿光新龙集团利用暗管排放大量31度副产盐酸至管网,导致下游污水处理厂接近瘫痪了好几次。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寿光市政府组织田柳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公安局、寿光市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潍坊市寿光市王高工业园潍坊寿光新龙集团”实为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寿光侯镇化工产业园新龙片区,建有1套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生产装置项目和热电联产机组项目,两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均配套安装了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 2.信访件反映的“利用暗管排放大量31度副产盐酸至管网”问题,经核查,离子膜烧碱生产装置项目原料为原盐,产品为烧碱、液氯、盐酸、氢气,“31度副产盐酸”实为该公司离子膜烧碱生产装置盐酸合成工序的产品(31%盐酸),经调阅该公司近一年(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的生产台账和盐酸产销台账,共生产31%盐酸50319.5吨,自用盐酸36056.4吨(含2024年5月1日前库存结余4吨),外售量为14267.1吨,未发现其他去向。该公司生产废水回用于氯碱化盐工序,厂区仅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排放热电联产循环冷却水,经园区管网进入寿光市中冶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经查阅近一年的废水在线监测数据以及自行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指标符合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通过对该公司内部污水管网排查,对园区管网进行挖掘,未发现暗管偷排盐酸情形。 3.信访件反映的“下游污水处理厂”实为寿光市中冶水务有限公司,位于寿光市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南海路以北。经询问了解,寿光市中冶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曾于2024年5月17日因进水水质异常受到冲击,查明原因为新龙集团为防止循环冷却塔结垢和去除藻类,将药剂(阻垢剂、缓蚀剂、杀菌剂)直接加入到循环水池中,药剂在循环水中分布不均,导致短时间内药剂含量较高的热电联产循环冷却水外排至管网进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处理厂硝化菌造成一定冲击。针对此问题,该公司已及时将药剂调整在净水站工序添加,并通过计量泵以恒定流量的方式小流量加入,使药剂在循环冷却水中分布更均匀。自调整以后查阅该污水厂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自行监测数据,未发现明显异常。 | 部分属实 | 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寿光市政府责成田柳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2.建立联动机制,与寿光市中冶水务有限公司形成合力,共享问题线索,对于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运行稳定。 | 已办结 | 无 |
81 | X3SD202506090068 | 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桃园片区存在环境问题:1.林家村镇东、西大村南与桃园片区西树山村北侧生产路交汇处大村区域内存在盗采矿石问题,形成多个矿坑。2.桃园片区西树山村中心路向东到山顶风力发电风车下南行250米存在砍伐树木盗采砂石问题,形成较大矿坑。3.桃园片区中心路向西峨眉村(经过小桃路向西)存在盗采矿石问题。4.林家村镇陈家村到东河崖至辛兴路路面扬尘扰民。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诸城市政府组织林家村镇政府、桃园生态经济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问题1位置”位于林家村镇东大村。经调查,2020年6月诸城市富泽农业有限公司与林家村镇东大村经联社签订合同,租赁此地进行农业生产,并在种植区域内挖建2个蓄水池,施工存在非法开采行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该问题后进行了制止并责令恢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非法开采问题依法立案查处。现场核查时有2个坑塘作为灌溉用蓄水池(尚未蓄水),坑塘外地块已整改复耕,现种植玉米。 2.信访件反映的“问题2位置”位于桃园生态经济发展区西树山村。经调查,2022年4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开展“诸城市桃园区冶家店子等村土地整治项目”,涉及西树山村整治面积38.95亩;2023年6月诸城市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为项目施工单位,由自然人高某具体负责实施,高某组织韩某等进场施工,韩某擅自将施工过程中产出的部分石料外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该问题后进行了制止并责令恢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非法开采问题依法立案查处。经走访调查,该地块施工前未栽植树木,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草地”,不涉及“林地”,目前现场已平整恢复,仍按原土地用途管理。 3.信访件反映的“问题3位置”位于桃园生态经济发展区西树山村(非峨眉村)小桃路以西约700米处山场。2023年7月山场承包人管某因山场进出道路较窄汛期车辆无法进出,雇佣宋某某在该村采挖石渣垫路,宋某某借机盗采石渣外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该问题后进行了制止并责令恢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非法开采问题依法立案查处。目前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现场核查时已种植树木。 4.信访件反映的“问题4”路段位于林家村镇,岳桃路林家村段。经调查,该路段建于2004年,因通车年限长,设计标准与承载能力已不能满足当前要求,路面出现大面积的坑槽、沉陷等道路病害,前期已对沉陷处采取路基开挖、石渣回填压实、铣刨料回填的方法进行保养,但因该路段车流量大,造成道路损害反复出现,有扬尘现象发生。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他扬尘源。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防止非法开采和扬尘现象发生。 | 诸城市政府责成林家村镇政府、桃园生态经济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攻坚专项行动,巩固前期整改成效,及时查处矿产资源盗采行为。 2.加大岳桃路林家村段洒水降尘频次,及时开展道路保洁作业,减少扬尘对周边居民影响。 3.做好路面现状监控,及时开展道路维修养护。 | 未办结 | 无 |
82 | D3SD202506090028 | 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卞家庄村东南方向一无名砂石厂(327国道南侧紧邻中国石化加油站)每天22:00-次日8:00左右加工和进料、出料作业,扬尘、噪音污染。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泗水县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砂石厂”实际名为山东鲁铭自然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金庄镇卞庄村东南西戈山村、327国道南。2020年9月,该公司自然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年产100万吨石子、60万吨机制砂及30万吨水泥稳定土)通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审批;2020年10月,该项目一期建设1条100万吨石子生产线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二期建设1条6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未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3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至今未建设。截至目前,该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厂区内堆有8万余吨生产原料,机制砂生产线进料口和出料口有作业痕迹,该生产线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现场调阅该公司2022年以来用电记录,显示厂房有用电量,证实企业曾间歇生产。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夜间生产、运输产品的行为,产生的扬尘、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产生影响。 | 属实 | 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泗水县政府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该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其在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前不得生产。 2.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涉企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减少对群众生活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3 | D3SD202506090037 | 济宁市梁山县小路口镇楚桥村存在通过污水管道直排污水问题,污染河水。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梁山县政府组织梁山县水务局、小路口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小路口镇楚桥村共有居民320户,常住人口995人。经查,该村已完成农村改厕,粪污定期抽吸处理。该村虽未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但村内居民产生的其他生活污水水量较小,难以形成地表径流。现场调查,未发现村内生活污水直排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河流为宋金河,位于楚桥村东侧。现场调查发现,宋金河已干涸,该村村东桥下西侧河道内有一条排水管道,有排水痕迹。溯源发现,楚桥村主街道沿街64家商铺的雨水及生活污水通过该管道排入宋金河。 | 基本属实 | 立行立改,杜绝污水直排现象。 | 梁山县政府责成梁山县水务局、小路口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对宋金河内的楚桥村主街道沿街64家商铺的雨水及生活污水排放管道进行封堵截流,并将管道内的残留污水收集清运至附近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6月12日已整改完成。 2.对该村主街道沿街商铺生活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建设1座三级网格污水净化池,于2025年8月底前完成。在改造完成之前,该村主街道沿街商铺生活污水每日定期清运至附近污水处理站规范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4 | X3SD202506090065 | 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融创滨江壹号小区北侧太白楼西路交通噪声扰民。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任城区政府组织任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勤务大队、安居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太白楼西路于2011年8月建成通车。2019年6月济宁融创滨江壹号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8年11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22年12月项目建设完成。 2.经调查,济宁融创滨江壹号小区建筑退让太白楼西路主线道路红线距离符合《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版)》技术规范要求;在该项目公示、房屋销售及签订购房合同时,项目开发商均按照规定公示了红线外不利因素,告知了可能受到交通噪声影响等不利情况。同时,项目开发商按设计要求,在建设时对所有住宅楼加装了“三玻两腔”中空玻璃等隔音设施。 3.6月1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该小区开展了噪声检测,5号楼8F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为65分贝,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为63分贝,最大连续声级为74分贝;5号楼18F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为65分贝,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为62分贝,最大连续声级为76分贝。 | 基本属实 | 加强噪声管控,做好小区居民的宣传引导,妥善化解信访举报问题。 | 任城区政府责成任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勤务大队、安居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进一步完善太白楼西路兴唐大桥及周边道路禁鸣标识,强化警示作用。同时,加密夜间巡逻频次,重点查处违规鸣笛、飙车炸街、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2.联系济宁融创滨江壹号小区项目开发商,商讨落实进一步噪声防治措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5 | X3SD202506090080 | 济宁市邹城市峄山镇峄山自然保护区内堆存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 济宁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邹城市政府组织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峄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峄山自然保护区”为市级自然保护区,2003年6月由济宁市政府批准设立。 2.现场调查发现,该自然保护区内有3个垃圾堆,堆存垃圾以砖块、石头等建筑垃圾为主,混杂少量生活垃圾,合计约510立方米。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 邹城市政府责成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峄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峄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内堆存的垃圾进行清运,并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置。6月13日,堆存的垃圾已清理处置完毕。 2.对全市自然保护区全面排查,严防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 3.压实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 已办结 | 无 |
86 | X3SD202506090082 | 济宁市泗水县苗馆镇奥东玻璃违规使用煤炭作为燃料,污染空气。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泗水县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奥东玻璃”实为泗水县奥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泗水县苗馆镇邵家村。2012年5月企业年产6万吨玻璃制品生产项目通过原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6年9月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现在有效期内。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建设的2台二段式全煤煤气发生炉内径3米,非淘汰类设备。企业煤炭上料工序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窑炉尾气排放建设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仓库中存有煤炭约40吨,均为低硫煤。 3.查看2022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均符合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6月10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开展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污许可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泗水县政府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7 | X3SD202506090094 | 济宁市任城区许庄街道颂运水庭小区A区南侧土地裸露,扬尘扰民。小区内绿化带被破坏,扬尘扰民,生活污水管道维修不及时,污水溢流,污染环境。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太白湖新区园林绿化服务部、太白湖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许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颂运水庭小区A区为回迁安置小区,于2013年竣工交付。该小区南侧的地块面积约69亩、土地性质为农用地。现场调查时,该地块正常耕种,种植蔬菜和部分农作物,未发现“土地裸露、扬尘扰民”问题。 2.调查发现,该小区部分居民私自破坏绿化带种植蔬菜,损坏绿化带面积约500余平方米,现场未发现扬尘扰民问题。 3.调查发现,2025年3月中旬,该小区曾因污水管网损毁、排水不畅,造成污水外溢。2025年4月,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损毁管网进行了维修,对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对管网内积存的污物进行了集中抽吸和清理。现场调查时该问题已解决。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恢复破坏的小区公共绿地。 | 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责成太白湖新区园林绿化服务部、太白湖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许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颂运水庭小区A区破坏绿化带种植蔬菜行为开展集中清理,并对破坏的绿化带补种修复。 2.督促小区物业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对污水井、化粪池进行抽吸,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行,严防污水外溢影响居民生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8 | X3SD202506090096 | 济宁市邹城市峄山镇店南村南侧山东正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04国道西侧)噪声、扬尘扰民,公司西侧变压器、混料高塔、内部路、停车场、花圃占用基本农田。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邹城市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正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峄山镇店南村南100米104国道路西。2022年3月,该企业石粉加工项目环评文件通过审批,2024年5月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企业排污许可证现在有效期内。 2.经查,该企业磨粉工序因机械设备振动会产生噪声,虽采取了降噪措施,但噪声仍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025年5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曾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该公司噪声扰民。调查发现该问题属实,遂要求企业抓紧整改。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完善降噪措施。 3.经查,该企业生产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企业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同时,企业石粉贮存、输送、装卸、运输等环节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车间内部分石粉传输皮带及石粉储罐未按环评审批要求密闭,厂区地面有积尘。 4.经查,该企业厂区外西侧建有变压器、混料高塔、内部路,未发现停车场和花圃。其中变压器为峄山镇两下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混料高塔、内部路为山东正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混料高塔占用基本农田65平方米、占用物流仓储用地42平方米,内部路为钢板铺设,未硬化。此外,调查发现该区域还有山东正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设的配电箱、蓄水池、洗车台各1座,共占用基本农田47平方米。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邹城市政府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山东正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调查。 2.对山东正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涉嫌土地违法问题依法立案调查。 3.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噪声、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9 | D3SD202506090047 | 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文昌阁公园里边每天早晨7:00之前有人练嗓子,9:00-11:00之间使用音响唱歌唱戏,18:30-21:00有人打鞭,噪音扰民。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肥城市政府组织公安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文昌阁公园于2013年建成启用,东侧与龙山一品小区连成一片,北侧距离最近的景苑小区约90米,西南侧距离最近的贵和园北区约50米,为周边居民日常休闲、娱乐健身的重要场所,由肥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和山东东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共同管理。 2.经了解,近两年来,随着公园娱乐健身配套设施的日益完善,来此休闲的群众日益增多,早上在此练嗓子、上午使用音响唱歌唱戏、晚上打鞭休闲等,产生噪声扰民现象。公园工作人员也曾多次对扰民行为进行劝阻,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因个别人不听劝阻,扰民现象反复发生。自今年5月以来,公园管理方通过增派工作人员、增加巡查频次等方式,对噪声扰民现象进行了综合治理。 3.6月10日-11日,肥城市公安局分别在早上7:00之前、9:00-11:00、18:30-21:00等不同时间段,在文昌阁公园内进行调查走访,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随机向公园内群众进行了解,均反映近期无噪声扰民现象。 | 基本属实 | 通过建立常态化的联合巡查劝阻机制,减少噪声污染,保障周边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 肥城市政府责成园林绿化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设置公告牌等方式,明确告知群众在文昌阁公园进行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和音量等规定。 2.公安局通过步巡、驻点等方式加强日常巡逻,发现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处理。6月11日,向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文昌阁公园噪声污染防治的公安提示函》,同时与两家单位建立联巡联查的长效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的,由民警第一时间到场处理。 | 已办结 | 无 |
90 | D3SD202506090067 | 泰安市宁阳县夏庄村北兴工贸搅拌站(村北加油站南侧路西)距离居民区较近,噪音、粉尘扰民。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宁阳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夏庄村北兴工贸搅拌站”为宁阳县北兴工贸有限公司,从事混凝土生产及销售。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于2014年11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8月4日完成验收,2020年10月11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2.该公司建有2条搅拌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套4个筒仓,用于储存水泥、粉煤灰等,筒仓均设置布袋除尘器,装卸环节在密闭原料仓库内进行。厂区路面已硬化,并建设了洗车平台。 3.“距离居民区较近”问题。该公司厂区南部距夏庄村最近约20米,其余方向均为农田。 4.“噪音、粉尘扰民”问题。该公司为订单式生产,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查阅视频监控,最近一次生产时间为2025年6月8日,由当日清晨5时至次日凌晨约1时。视频监控显示,因生产设施搅拌机损坏,该企业使用装载机从搅拌机出料口接取原料,接取原料过程中存在明显扬尘,未采取雾炮等防治扬尘措施。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宁阳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该公司在厂区南侧增加隔音降噪板,减少噪声影响;做好扬尘防控,规范使用洗车平台、雾炮等设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夜间不得生产。 2.在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其厂界扬尘、噪声开展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1 | X3SD202506090024 | 泰安市高新区北集坡街道智谷时代云著距离主干道长城路20米,交通噪音扰民。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建设管理部、区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神农智谷·时代云著项目住宅楼位于长城路以东,2019年,项目规划及方案由泰安市城市规划联合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道路红线退让要求,2023年3月建成。经现场勘测及天地图测距,住宅楼均距长城路30米以上。 长城路是泰安主城区连接南部的主干道,车流量大,尤其上下班期间,车辆、人员出行集中,车辆行驶对小区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调查发现,长城路东侧、神农智谷·时代云著西门以南约200米处,最外侧道路存在路面破损,车辆经过颠簸较大,产生较大噪声。 6月10日、11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神农智谷·时代云著开展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标,符合泰安市城区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的相关标准。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建设管理部、区交警大队采取以下措施: 1.区建设管理部立即组织道路维护单位制定维修方案,计划在中考结束后,开展维修作业。同时加大对辖区内道路的巡检频次,及时对道路破损问题进行登记和处置,解决因道路破损而产生的噪声问题。 2.区交警大队加强长城路神农智谷·时代云著段道路管理,做好禁鸣、限速等工作,减少行车噪声。 | 未办结 | 无 |
92 | X3SD202506090042 | 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阳光小区西北角有一处厂房进行服装加工,环境脏乱差,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新泰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汶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厂房为新泰市世安制帮缝纫处,位于北西官村阳光小区西北角。2022年8月8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现场有缝纫机32台。该项目属环评豁免类,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翻帮工序使用少量粘胶,缝纫机作业会有轻微噪声产生,服装边角料、生活垃圾等存放于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加工点外无垃圾、废料堆放。在该缝纫处正常营业的情况下,新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现场噪声进行监测,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不超标。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新泰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汶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对该缝纫处的巡查力度,确保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规范存放,不出现露天乱堆乱放情况,避免影响小区居民。 | 已办结 | 无 |
93 | X3SD202506090045 | 泰安市新泰市西张庄镇环村路019号新泰德鸿食品有限公司粉条加工过程中,污水不经处理通过管道排入地下。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新泰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新泰市德鸿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西张庄镇中兴官庄村环村路019号,该公司粉条、粉皮加工项目于2018年1月3日取得环评审批,2018年2月9日通过验收,2018年9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2.“污水不经处理通过管道排入地下”问题:该项目产生的废水来自熟化、冷却工序,通过管道排至厂区废水池,经絮凝剂沉淀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新泰市碧清水务有限公司再处理,未发现废水不经处理通过管道排入地下情况。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公司2眼水井及周边2眼水井采样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规定;对排入管网前的沉淀池存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限值。 | 不属实 | 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新泰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 已办结 | 无 |
94 | X3SD202506090047 | 泰安市新泰市新汶街道新汶大街68号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新泰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在院内西北角处理鸭粪,异味扰民;出水总磷浓度超标。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新泰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新泰清源水务有限公司,位于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新汶大街,其污水处理项目于2019年3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6月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2年12月18日通过验收,是新泰市工业新区配套的综合污水处理厂。 2.“在院内西北角处理鸭粪,异味扰民”问题:经对厂区内及厂区周边全面排查,未发现处理鸭粪情况。向企业工作人员了解,该公司不处理鸭粪。现场调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污水处理设施附近有轻微异味,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3.“出水总磷浓度超标”问题: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现场调查时,自动监测设备正常使用,调取自动监测历史数据,2022年至今,该公司共出现5次总磷日均值超标,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均已立案查处,其余时间达标排放。6月14日,新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取样检测,总磷浓度为0.07mg/L,符合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规范运行,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 新泰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95 | X3SD202506090057 | 泰安市泰山区地表水监测断面“泰良路南许村桥”氟化物等指标长期超标,但该断面每月例行水质监测工作造假,出具虚假监测结论。临沂市蒙阴县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不规范,安装在蒙阴县蒙山路198号办公楼楼顶,导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常年不准确。 | 泰安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泰安市泰山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省庄镇政府、邱家店镇政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市政府组织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山东省临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明堂河泰良路南许村桥断面是“十四五”期间设置的省控断面,水质目标为地表水Ⅳ类,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每月开展采样监测,水质采样和化验过程均按规范操作,数据真实有效。2021年至今,该断面氟化物年均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1.0mg/L),优于考核目标(1.5mg/L)要求。但2024年1-4月、6月,共5个月的单月氟化物浓度超地表水Ⅲ类标准。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组织排查溯源,督促氟化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通过增加废水除氟工艺、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等方式进行治理。2024年7月份以来,检测数据显示明堂河氟化物浓度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2.蒙阴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于蒙阴县蒙山路198号办公楼楼顶,为省控(县级)点位。该点位原位于蒙阴县环境监测站房顶,因所在房顶漏雨、地基下沉等原因,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9月向省生态环境厅转报搬迁申请,2019年10月批复同意搬迁,10月底该站点完成搬迁。该站点在调整前进行了技术论证,开展了连续14天监测比对,通过比对,站点调整前后两点位相关监测指标平均偏差符合相关要求。该站点由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运维,山东省临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质控抽查,抽查结果均合格。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 | 1.泰山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省庄镇政府、邱家店镇政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采取以下措施: 强化对重点涉氟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企业废水达标排放。严格按照规范开展监测,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性。 2.临沂市政府责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山东省临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按照空气质量站点维护规范,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 已办结 | 无 |
96 | X3SD202506090070 | 泰安市岱岳区角峪镇角峪大桥西河道内有人安装绝户网捕鱼,该行为缺乏长期监管,影响河道生态多样性。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岱岳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泰安市岱岳区角峪镇角峪大桥西河道内有人安装绝户网捕鱼”问题:角峪大桥位于泰安市岱岳区角峪镇北约1.8公里处,南北横跨牟汶河。6月10日,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现场进行巡查,河岸边有钓鱼人员,未发现非法捕鱼人员及“绝户网”等禁用渔具。6月11日,在角峪大桥上下游两公里水域进行巡查,发现水面有1艘涉嫌非法捕捞的渔船,但现场无人认领,执法人员依法对船只先行扣押,正在按程序办理。 2.“该行为缺乏长期监管”问题:经查,岱岳区政府成立了禁渔期渔业执法专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泰安市岱岳区汶河“清网”暨全区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强化对非法电鱼、网鱼等行为的执法巡查。2025年以来,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角峪大桥周边水域开展日常执法巡查16次、“清网”行动4次,扣押涉嫌非法捕捞渔船4艘,禁用网具20余个。 | 部分属实 | 加强执法巡查,依法打击非法捕鱼行为。 | 岱岳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全区重点水域周边设置法治宣传牌,推动形成自觉保护渔业资源的社会氛围。 2.加大巡查力度,持续开展“清网”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非法捕鱼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7 | D3SD202506090074 | 威海市环翠区环翠楼街道大众社区文峰五街17号楼南侧有一车库改为冷库,制冷机运行全天产生噪音扰民。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环翠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环翠楼街道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项目由威海市环翠区房改配套开发公司于1996年开发建设,车库位于地上一层,面积约18.3平方米。车库内设有1处冷藏设施,面积约6.8平方米,主要用于冷藏储存生鲜水果,该冷藏设施采用冷风压缩机制冷(非特种设备,无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已落实加装木制隔垫等减震降噪措施,制冷剂为氟利昂R22(非液氨)。根据冷藏需要,温度设置为0-8℃。温度高于8℃时,冷风压缩机自动开始制冷,制冷时长约5-10分钟,一次制冷可维持冷藏温度2-5小时(受设施外环境温度等因素影响)。冷风压缩机制冷时产生噪音,其他时段不产生噪音。针对上述情况,组织环翠楼街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按规范对昼、夜间环境噪声情况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昼、夜间噪声为43dB(A)、42dB(A),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业主落实降噪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环翠区政府责成环翠楼街道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业主采取减少冷藏设施使用频次、及时关闭车库大门等降噪措施,降低噪音影响。 2.积极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8 | D3SD202506090099 | 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南廒村西侧1公里路边堆存危废。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文登区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南海新区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举报件反映的地点位于南海新区南廒村西、龙海东路东。2024年9月,接到案件推送,南海新区管委会同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立即对该地点非法倾倒固废情况开展了现场核查,现场以灰色固体废弃物为主,剩余小部分为黄棕色固体废弃物。2024年12月,对周边环境检测分析,土壤中暂未发现污染;2025年1月,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将该案件移交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2025年3月,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立案调查,目前正在侦办中。因暂未查获非法倾倒嫌疑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目前南海新区管委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已完成规范化处置。 | 属实 |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倾倒危废行为。 | 文登区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南海新区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所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2.成立专案组,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尽早查获违法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9 | X3SD202506090049 | 威海市乳山市温州路8号乳山瑞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废气直排外环境,异味扰民。 | 威海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乳山市政府组织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乳山市经济开发区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乳山瑞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主要通过“碎浆—除砂—抄纸—烘干”工艺生产玻璃防霉衬纸,办理了相关环保手续,该公司生产时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天然气锅炉和水收集池(主要作用是将部分工序产生的废水收集暂存后循环使用)。天然气锅炉(2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1根15米烟囱排放,经查询企业自行检测报告,锅炉废气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针对水收集池废气(异味),已按照环评要求加盖密封,经过通风系统收集后,采用“加湿—生物滤床除臭工艺”处理,经净化后排放,经查询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显示,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水收集池附近存在轻微异味。6月11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督导企业规范运行,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乳山市政府责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乳山市经济开发区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督导瑞纳包装公司规范运行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减轻对群众生活影响。 | 未办结 | 无 |
100 | D3SD202506090043 | 日照市五莲县永庆街万盛电镀工业有限公司环评批复与建设不一致,公司内部很多车间生产线无环评手续,车间污水直排在车间地面上,工业用水稀释后再进行在线检测,存在检测作假问题,排放的工业废气有异味。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五莲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高泽街道办事处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环评批复与建设不一致、很多车间生产线无环评手续问题。该公司一期项目环评于2010年11月通过了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鲁环审〔2010〕307号),规划建设7条电镀生产线,2015年7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二期扩建项目于2020年12月通过了日照市行政审批局服务局审批(日审服投字〔2020〕24号),新增18条电镀生产线、1条热镀生产线,2021年7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2年3月取得2条发黑生产线环评批复(莲审批〔2022〕28号),尚未建成;2025年4月取得1条镀锡生产线环评批复(日环审〔2025〕8号),至今未投产。目前,该公司实际建设生产线数量少于环评批复数量,已建生产线均有环评手续。 2.关于车间污水直排在车间地面上问题。该公司建有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处理系统、综合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分别用于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五莲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三厂。公司车间地面全部硬化防渗,现场调查时13条镀锌生产线、1条镀铬生产线、1条镀镍生产线正常生产,未发现车间内存在污水乱排、跑冒和溢流等迹象。 3.关于工业用水稀释后再进行在线检测,存在检测作假问题。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分别在镀铬生产线、镀镍生产线车间排污口和污水处理站总排口配套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实时监控废水达标排放情况。现场调查时,综合污水处理站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经调阅该公司的运维记录,显示在线监测设施校准维护正常。镀铬、镀镍在线监测采样口及排口有少量连续排水,在线监测显示正常。经核实,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在镀铬、镀镍车间排污口前端设计建设了4个待排水箱暂存处理后的镀镍、镀铬废水,暂存废水经车间排污口安装的重金属在线监控设施监测后与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出水经总排口在线监控设施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五莲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三厂。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对该公司处理后暂存在待排水箱的含铬、含镍废水和综合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控设施前的综合废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总铬、总镍、六价铬、总锌、总铜项目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中三级标准。经排查所有排污口未发现用水稀释的现象。 4.关于排放的工业废气有异味问题。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为酸洗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和铬酸雾,碱性镀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雾。按照环评要求,该公司现有工艺配套建设有23套酸雾净化塔(碱液喷淋设备)。经查,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齐全,自行委托检测频次、点位和检测项目符合要求,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部分集气罩破损,厂区内有异味。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开展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5.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含镍废水处理系统配套的砂滤、碳滤处理系统管路断开。 | 部分属实 | 加强企业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五莲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高泽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五莲万盛电镀工业有限公司维修破损的集气罩,加强运行管理,提升酸雾净化塔运行效率,降低环境影响。目前正在整改。 2.责令五莲万盛电镀工业有限公司恢复含镍废水处理系统管路正常连接。目前已完成整改。 3.对五莲万盛电镀工业有限公司含镍废水处理系统管路断开问题,立案调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1 | D3SD202506090053 | 日照市莒县招贤镇大土岭村东一石子厂砂石物料未覆盖防尘网,扬尘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莒县政府组织招贤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地质资源保护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石子厂实为日照市交发路兴建材有限公司石子生产项目,位于莒县招贤镇大土岭村东约690米,建有1条石子生产线,以渣石为原料,经破碎、筛分等工艺生产石子,于2025年3月建成投产,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现场调查时,该石子加工项目未生产,厂区北侧约5万立方米渣石原料露天堆放,已喷洒抑尘剂,厂区道路有积尘。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莒县政府责成招贤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地质资源保护管理服务中心对该石子厂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对该公司石子生产项目无环保手续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责令该公司对露天堆放物料进行苫盖,清理道路积尘,并加大清扫、洒水力度。截至6月11日,已完成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2 | D3SD202506090076 | 日照市岚山区存在多处环境问题:1.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圣达尔实业对面的天集货场,有人非法存储木材,产生扬尘和噪音扰民。2.陈家湖村南侧高架桥附近存在占用耕地、使用钢渣铺设地面问题,产生扬尘和噪音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岚山区政府组织安东卫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天集货场实为日照市冠霖贸易有限公司货场,位于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平安山路南、汾水大道西,圣达尔实业对面,占地面积58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未取得用地手续。现场调查发现,该货场配备洒水车2台但洒水不及时产生扬尘,木材装卸和车辆运输产生扬尘和噪声。 2.信访反映的高架桥附近问题场地位于岚山区安东卫街道陈家湖村南偏西300米处,面积10亩(2.7亩为建设用地,2.6亩为耕地,4.7亩为其他农用地),属陈家湖村集体所有。该村村民苏某租赁该场地,拟作为停车场使用,已对4.1亩土地使用钢渣进行了地面铺设(其中建设用地1.8亩、耕地0.2亩、其他农用地2.1亩),铺设时产生扬尘和噪声。 | 属实 | 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岚山区政府责成安东卫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日照市冠霖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木材存储业务,限期清理现存木材或补办用地手续。逾期不整改的,区自然资源局将依法立案查处。目前正在整改中。 2.督促苏某15日内清理钢渣,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整改的,区自然资源局将依法立案查处。目前钢渣已清理完成。 3.加强该区域监管,防止违法占地和环境污染问题反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3 | X3SD202506090067 | 日照市五莲县户部乡黄巷子村存在多个环境违法问题:1.盗挖渣土,具体位置为村东北沟水库、南岭大顶子,云宝食品厂南侧、东侧、北侧。2.盗挖渣土后回填垃圾,具体位置为村烤烟屋院内、村前场地。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五莲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户部乡政府、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村东北沟水库位于户部乡黄巷子村东北约600米,系2019年黄巷子村为解决土地灌溉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建设,修建水库产生的土石约10000立方米,全部用于修筑水库大坝。经现场查看,该水库正常使用,目前蓄水约25000立方米。未发现盗挖渣土问题。 2.信访反映的南岭大顶子位于户部乡黄巷子村东约800米,云宝食品厂位于户部乡黄巷子村南约200米。2017年修建苏邱路时,在南岭大顶子及云宝食品厂南侧、东侧、北侧堆放了修路剩余部分渣土,共约2000立方米。2021年3月,经道路建设方同意,黄巷子村组织将上述4处堆放的渣土清运至村西南建设本村公墓使用,并对部分适宜种植区域进行平整。经现场调查,南岭大顶子及云宝食品厂南侧、东侧为空地,云宝食品厂北侧为菜地果园,均未发现盗挖渣土问题。 3.信访反映的烤烟屋位于户部乡黄巷子村北侧,经现场调查,烤烟屋院内占地约3亩,存放机械及物料。在该处挖掘3个1—1.5米深点位,未发现回填垃圾问题。 4.信访反映的村前场地位于户部乡黄巷子村口南侧,经现场调查,村民已种植蔬菜、庄稼及果树。在该处挖掘3个1—1.5米深点位,发现有少量村民修缮房屋遗弃的渣石、瓦片等建筑垃圾,系该地块土地整理时填充。 | 部分属实 | 建立长效巡查管理机制,营造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 五莲县政府责成户部乡政府、县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对村前场地的渣石、瓦片等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保持环境卫生。6月11日,已全部完成清理。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盗采渣土违法行为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4 | X3SD202506090074 |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赛福特欧园19号、20号楼前建筑工地堆放生活垃圾,异味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东港区政府组织石臼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人反映的建筑工地位于东港区石臼街道临海路与荣港路交汇处,占地约2.8亩,北距赛福特欧园19号、20号楼直线距离约60米。经调查,现场堆放了废铁、易拉罐、矿泉水瓶等废品,占地约100平方米,有异味且影响环境卫生。 | 属实 | 建立长效巡查管理机制,营造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 东港区政府责成石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清理该区域堆放的废品。目前废品已全部清理完毕。 2.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05 | D3SD202506090003 | 临沂市罗庄区西高都街道大毛坦村东侧的果园里填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面积约7亩地。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罗庄区政府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高都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大毛坦村东侧果园,为大毛坦村集体土地,地类为农村道路及园地,面积约7亩,承包人为王某某。 2.科创智慧城项目征用该果园3亩土地用于滨二路路网建设,于2020年4月14日取得项目立项批复,2020年10月31日取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复。剩余4亩地现为蔬菜种植大棚。2025年6月10日高都街道办事处联合大毛坦村在该区域选取了6个点位进行挖掘,1处点位挖掘深沟长30米、宽1米、深约1—2米,4处点位挖掘深坑长2米、宽1米、深约1—2米,均未发现填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1处点位位于科创智慧城项目滨二路路基范围内,长2米、宽1米、深约1—2米,有少量砖石块,经调查为前期道路施工遗留。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罗庄区政府责成区综合执法局、高都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将该区域纳入常态化管理,落实空地监管长效机制。 2.对施工单位加强督导,确保其规范施工。 | 已办结 | 无 |
106 | D3SD202506090056 | 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街道水岸华庭小区南侧威普斯橡胶厂异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许家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威普斯橡胶厂”实为山东威普斯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其年产三角带300万条、输送带2000万平方米项目2010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9月通过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包含密炼车间、织物带芯车间、钢丝绳输送带车间、PVC阻燃带车间、三角带车间;主要生产工艺有炼胶、挤出、压片、硫化、成型等。主要废气为输送带车间、三角带车间、PVC阻燃带车间、密炼车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输送带车间硫化工序配套建设水洗+光氧+低温等离子一体化处理设施;三角带车间硫化工序配套建设光氧+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处理设施;PVC阻燃带车间硫化工序配套建设低温冷凝+高压静电+等离子+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密炼车间密炼工序配套建设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蓄热式焚化燃烧处理设施。 2.该公司东、西、南三个方向均为企业,北侧为水岸华庭小区,距该公司最近距离约170米。2022年至2024年,为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公司先后对车间卷帘门、废气收集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 3.2023年2月该公司PVC阻燃带车间、密炼车间停用,2024年10月三角带车间停用。现场调查时,输送带车间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 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沂水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许家湖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产期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2.许家湖镇政府加强巡查,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等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07 | D3SD202506090057 | 临沂市费县新庄镇新庄村2023年开荒地种植的杨树被砍伐,无相关手续;村庄东北方向与相家庄村、新王庄村交界处基北涯山山顶的树木也被砍伐并建设光伏板。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费县政府组织新庄镇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开荒地”位于新庄镇新庄社区大前庄村村北,现状地类为耕地,规划用途为永久基本农田。该处地块之前栽种杨树,2023年第三季度被自然资源部认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1月对该地块完成清理,并恢复土地用途。根据《山东省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该地块不属于林地范围,清理过程中无需申请采伐许可证。 2.信访件反映的“建设光伏板”实为费县光伏扶贫工程相家庄电站,建设规模6MW,位于新庄镇新庄村几辈崖东侧,属于费县光伏扶贫工程项目中的子工程。费县光伏扶贫工程项目2016年11月8日取得项目立项登记备案,2017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总占地面积512.44亩,涉及新庄镇等4个镇街,项目使用土地全部为村内未利用空地、裸岩、荒滩等未利用地,依据原费县规划局2016年12月29日出具的说明,该项目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查阅《山东省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该区域不属于林地范围,砍伐树木无需申请采伐许可证。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 费县政府责成新庄镇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政策解读,切实打消群众疑虑。 2.加强该区域巡查力度和频次,防范破坏林地等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08 | D3SD202506090058 |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刘黑墩村鹏鑫五金工具厂噪音扰民,环评与实际不符。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刘黑墩村鹏鑫五金工具厂为河东区鹏鑫五金工具厂,其年产150万个吊钩项目,2019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并完成环保验收。生产工艺为下料、冲压成型、抛丸、钻孔、外协加工、成品,项目批复建设电加热炉4台,冲床15台,压力机4台,下料机7台,钻床5台,抛丸机1台,现场建有电加热炉4台,冲床15台,压力机4台,下料机4台,钻床5台,抛丸机1台,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情况符合环评要求。 2.经调查,厂区东侧、西侧和北侧均为企业,南侧为道路和农田,企业距最近居民区为东北侧刘家黑墩村,直线距离约150米。噪音主要来源为下料、冲压、抛丸、钻孔工序设备产生的机械噪音。6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要求。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机械噪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临沂沂河新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河东区鹏鑫五金工具厂严格落实环评审批要求,合规经营。 2.督促河东区鹏鑫五金工具厂采取冲压机底部加装橡胶隔音垫及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109 | D3SD202506090070 | 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岸堤四村西侧电厂西南角无名养殖场未办理任何手续,距离汶河30米,养殖废水直排汶河,污染周边水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沂南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县分局和岸堤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对信访件反映的区域排查,共有5家养殖户,均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配套建设粪污收集沉淀池,养殖粪便集中收集后还田利用。其中2家养牛户距离汶河约200米,3家养鸭户距离汶河约300米。 2.现场调查时,1家养牛户和1家养鸭户空栏未养,1家养牛户存栏40头,2家养鸭户存栏2万只。经对上述养殖场周边、沟渠及汶河沿岸排查,未发现养殖废水排入汶河。6月10日,县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汶河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不属实 | 加强对该区域巡查监管,规范畜禽养殖粪污处置,确保河流水环境质量。 | 沂南县政府责成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和岸堤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养殖户规范养殖,加强粪污规范处置和综合利用,严禁粪污外排,污染周边环境。 2.岸堤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10 | D3SD202506090091 | 临沂市兰陵县鲁城镇206国道南侧东刚工业园区泡花碱厂每天19:00之后排放刺鼻性气味及粉尘,污染环境。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兰陵县政府组织鲁城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东刚工业园区泡花碱厂实为兰陵县东钢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泡花碱项目2017年12月取得原兰陵县环境保护局环保备案意见,2021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工艺为纯碱、石英砂-混料-窑炉熔融-出料成型-包装成品。该公司生产设施均置于密闭厂棚内,上料、混料工序分别配套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马蹄炉窑配套脱硫塔+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设施。 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自2025年1月29日停产至今,车间内无异味,厂区道路有轻微积尘。调阅企业历史在线数据和2025年以来用电量记录,显示该公司2025年1月1日至1月28日正常生产,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整改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兰陵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鲁城镇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及时清理厂区积尘,加强厂区日常洒水保洁,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待企业复产后,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企业厂界臭气、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1 | X3SD202506090002 | 临沂市莒南县坪上镇石河村一黄纸加工厂存在污水直排,燃烧煤炭冒黑烟的情况。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莒南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坪上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黄纸加工厂位于莒南县坪上镇西石河村东南角。2024年6月,牟某某租赁该处院落,以废纸为原料,经浸泡、制浆、烘干等工序生产黄纸,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燃煤锅炉产生烟尘,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因项目不符合产业规划,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加工厂未生产。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南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坪上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坪上镇政府经与该作坊负责人沟通,其同意自行拆除相关设施,已于6月18日完成。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12 | X3SD202506090012 | 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东戚家庄村存在违规开采稀土情况,破坏土地20亩。 | 临沂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沂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家湖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2011年7月,张某某擅自在其承包的东戚家庄村南岭土地上非法采挖沸石,共计采挖约9000立方米,面积约7.5亩。原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对张某某非法盗采行为立案调查并处罚款,要求恢复土地原状,张某某常年在外务工,经多次催促修复,一直未按要求完成采挖区域的修复治理。2012年至今,该地块由张某某转包给东戚家庄村村民。 2.现场调查时,经实地勘查比对卫星影像资料,该村周边区域无新采挖点位及开采痕迹,现场未发现违规开采稀土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恢复土地耕种条件,严查违法开采行为,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 | 沂水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家湖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许家湖镇政府督促张某某限期将采挖损坏土地恢复耕种条件。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切实抓好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打击力度,严查违法开采行为,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 3.许家湖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盗采资源、破坏土地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3 | X3SD202506090013 | 临沂市兰陵县庄坞镇东高尧村与后高尧村中间河道存在倾倒生活垃圾、粪污等问题。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兰陵县政府组织庄坞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庄坞镇东高尧与后高尧两村中间河道,长约700米,上下游已干涸,河道内现存留约300平方米的水面。 2.现场调查时,水面漂浮约10平方米生活垃圾,为周边村民丢弃。经沿河对上下游及入河沟渠排查,未发现向河道倾倒粪污问题。 | 部分属实 | 垃圾清理到位。加强巡查和宣传,保障河道水质。 | 兰陵县政府责成庄坞镇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庄坞镇政府立即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6月14日已清理完毕。 2.加强巡查监管和宣传教育,在该区域明显位置设立围挡,增设垃圾回收设施,及时发现并制止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行为。 | 已办结 | 无 |
114 | X3SD202506090014 | 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公司使用未经审批的生产工艺生产陶瓷釉用烷块。2.公司违规启用已淘汰的直径小于3米的煤气发生装置,在环保设施不达标的情况下生产。3.废气处理装置工作不正常,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大气。4.该公司对危险废物随意处置,没有处理台账。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平邑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石英熔块建设项目于2018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并完成自主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建设10台石英熔化炉、3套配料机、4台煤气发生炉。 2.关于“该公司使用未经审批的生产工艺生产陶瓷釉用烷块”的问题,信访件反映的陶瓷釉用烷块实为陶瓷釉用熔块,又名石英石熔块。经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验收报告并现场核实,该公司以石英砂、碎玻璃、石灰石等原料,经混合、高温熔化、退火检测生产石英石熔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与批复内容一致,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3.关于反映“该公司违规启用已淘汰的直径小于3米的煤气发生装置,在环保设施不达标的情况下生产”的问题,根据环评批复建设内容,该公司实际建设4台煤气发生炉,目前在用3台、停用1台,均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采用双段式煤气发生炉煤制气为石英加热窑炉供热。现场调取该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并测量比对,4台煤气发生炉炉膛直径均为3.2米,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范围。该公司煤气发生炉煤制气,经煤气发生炉自带旋风除尘器及氧化铁脱硫系统处理后,输送至石英熔炉使用,石英熔炉废气经SNCR(尿素)+双碱脱硫除尘净化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4.关于反映的“废气处理装置工作不正常,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大气”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混料工序粉尘经集尘器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通过引风机利用管道引入搅拌机内,不外排;煤制气经煤气发生炉自带旋风除尘器及氧化铁脱硫系统处理后输送石英熔炉使用,石英熔炉废气经SNCR(尿素)+双碱脱硫除尘净化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查阅自行检测数据,均显示达标排放,但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台账中操作人员、设备状况检查情况记录不全。6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进行了检测,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2新建企业工业窑炉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 5.关于反映的“该公司对危险废物随意处置,没有处理台账”的问题。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煤焦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通过查阅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管理台账,该企业自2020年以来均与有资质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危废转移联单齐全,与危废入库、出库记录一致,未发现危废随意处置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平邑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对山东昊鑫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记录不规范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其规范记录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5 | X3SD202506090019 | 临沂市兰陵县磨山镇山南村一无名工厂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兰陵县政府组织磨山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无名工厂实为兰陵龙兴再生资源中心,位于兰陵县磨山镇山南村北,主要从事废旧PVC板材粉碎加工,为个体工商户。该加工点建设2台立式破碎搅拌机,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工艺为外购废旧塑料板材,经破碎、装袋后外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工序及车辆运输。该项目位置不符合规划选址要求,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2.现场调查时,该厂未生产,厂棚内存有部分生产原料和产品。生产时破碎搅拌机运行及车辆运输噪音对周边有影响。 | 属实 | 加强监管,落实整改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兰陵县政府责成磨山镇政府采取如下措施: 1.督促兰陵龙兴再生资源中心自行清理生产设施、原料和产品,6月12日已完成。 2.指导帮扶企业重新选址,合法经营。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116 | X3SD202506090041 | 临沂市临沭县临沭街道鑫尚果品苗木有限公司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公司产生的废水直排苍源河,影响河道水质。2.生产物料露天堆放,异味扰民。3.占用大量耕地种植苗木。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临沭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鑫尚果品苗木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临沭街道山西村西南方向约1000米。该公司主要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花卉种植、谷物种植、水果种植等业务,该公司经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信访件反映的“公司产生的废水直排苍源河,影响河道水质问题”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仅产生生活污水,建有厕所一个,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平时员工3—4人,生活污水定期抽运至自营果园施肥;灌溉用水通过农业开发项目配备的水泵从苍源河(距该公司约700米)抽至灌溉区,采用管道喷雾方式浇灌,无法形成径流;该公司灌溉区无沟渠与苍源河相连。经现场排查,未发现该公司向河道排放废水的问题。 3.信访件反映的“生产物料露天堆放,异味扰民”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花卉大棚北侧存放约6000吨的基质土和农家肥,基质土和农家肥已用黑色篷布覆盖,存放区内有轻微异味,公司外围600米均为农田,且无住户。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对厂界臭气浓度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4.信访件反映的“占用大量耕地种植苗木”的问题。经调查,该公司种植面积76亩,其中园地75亩,耕地1亩。在园地中种植高山杜鹃花约50亩、苹果树约25亩,在耕地中种植苹果树约1亩,苹果树目前在盛果期。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减轻生态环境影响 | 临沭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沭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临沭街道办事处督促临沂市鑫尚果品苗木有限公司规范物料存储,减轻异味散发。 2.临沭街道办事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的要求,督促企业在2025年11月适宜果树移栽时,将1亩耕地内的苹果树移栽到空置的园地中。 3.临沭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7 | X3SD202506090050 | 临沂市郯城县归昌乡朱村、林子村,高峰头镇阴村等地存在多家报废车发动机翻修企业,翻新过程中机油未有效收集,喷漆作业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郯城县政府组织高峰头镇政府、归昌乡政府、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对信访件反映的3个村庄进行排查,共发现1家废旧车拆解点和2家发动机翻新点,分别为朱村俞某某废旧车拆解点、林子村任某某发动机翻新点、阴村马某某发动机翻新点,均未取得相关资质。其中朱村俞某某废旧车拆解点,主要从事收购报废货车,将整车分拆成车头、车厢和发动机后外售,不拆解翻修发动机;林子村任某某发动机翻新点、阴村马某某发动机翻新点,主要从事收购柴油发动机,修复损坏零部件,使用自喷漆表面翻新后外售。 2.现场调查时,3家经营点正常营业,林子村任某某发动机翻新点、阴村马某某发动机翻新点对零部件喷漆过程中,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经收集后,由具备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作业区域地面散落少量机油,未清理。 | 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郯城县政府责成高峰头镇政府、归昌乡政府、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县商务局责令俞某某废旧车拆解点、任某某发动机翻新点、马某某发动机翻新点自行清理现场设施和物料,6月16日已完成清理。 2.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责令任某某发动机翻新点、马某某发动机翻新点对沾染油污的地面进行清理,沾染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两处发动机翻新点已按要求清理并处理完毕。 3.高峰头镇政府、归昌乡政府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反弹。 | 已办结 | 无 |
118 | D3SD202506090006 | 德州市禹城市辛寨镇邵庄村村委办公室东侧有一处不知名加感工鸡蛋壳的厂子天6:30-19:00异味及粉尘扰民。 | 德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禹城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辛寨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不知名厂子”为禹城市超越家禽孵化厂,位于辛寨镇邵庄村东侧,距离最近的居民房屋约150米。该企业主要使用鸡蛋壳生产蛋壳粉,年产量2500吨,有蛋壳粉碎设施3台,配套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1台。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生产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类,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表。 2.该企业异味来自鸡蛋壳存放区域和粉碎粉磨工序,粉尘来自蛋壳粉碎工序。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但物料存放棚未完全密闭,厂区内有异味。6月10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对该企业外排废气颗粒物、臭气浓度进行了执法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 基本属实 | 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异味、粉尘扰民问题。 | 禹城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企业对物料存放棚、生产车间加强密闭措施,定时喷洒除臭剂,减轻异味扰民及粉尘无组织排放。 2.加大监督巡查力度,督促企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19 | D3SD202506090045 |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北外环与晶华大道交汇处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树枝烧锅炉,散发刺鼻气味。 | 德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天衢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天衢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共有4台天然气锅炉,自2024年6月份停炉以来,至今未启炉,信访中提到的锅炉实际为德州惠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该企业位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院内东侧,经营范围是热力生产和供应,环评、验收、排污手续齐全。该企业建有2台(其中1台备用)18吨生物质锅炉,配套建设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氢氧化钠脱硫工艺废气治理设施,锅炉燃料为破碎后的木片。现场调查时,生物质锅炉及配套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天衢新区分局对该公司锅炉外排废气开展检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浓度超标。 2.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进行牲畜屠宰、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异味排放环节主要有待宰圈、燎毛炉、白脏池、炼油房、隔油池和污水处理站等,均配套安装有废气处理设施。现场调查时,各环节正常生产,治污设施均正常运行,但待宰圈和污水处理站周围存在异味。市生态环境局天衢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废气和有组织废气开展检测,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暂未出具。 | 部分属实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天衢新区管委会责成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天衢新区分局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管,督促企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加大除臭剂喷洒频率和厂区冲洗频率,减轻异味对居民影响。 3.针对德州惠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锅炉颗粒物浓度超标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天衢新区分局已立案调查;待其他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0 | X3SD202506090084 | 德州市陵城区前村镇楼子庄村金益种鸡场存在多项环境问题:1.异味扰民。2.噪音扰民。3.养殖粪污直排周边河道。 | 德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陵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前孙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金益种鸡场”实为金誉种鸡场,位于前孙镇楼子庄村西,距离最近的居民房屋20米,建有鸡舍5座,设计年存栏量5000只肉鸡,配套建设晾粪棚集中收集粪污,最终用于还田。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该养鸡场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2.现场调查,该种鸡场2024年10月份养殖蛋鸡800只,目前仅1处鸡舍存栏41只蛋鸡,其他均已出栏,鸡舍附近有轻微异味。 3.现场调查,未发现噪声及噪声源,经使用手持式检测设备对厂区四周开展噪声检测,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I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现场调查,养鸡场南侧120米左右有灌溉排涝沟,沟内水体感观无异常,未发现养殖粪污直排河道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对排涝沟取水样检测,结果显示未超出相关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督促规范养殖,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 陵城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指导规范处置养殖粪污,督促加强卫生防疫和环境整治。及时清扫鸡舍,并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减轻养殖异味。 2.加强监督巡查,督促养殖户规范养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
121 | X3SD202506090101 | 德州市宁津现象东部新区宁津禾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多个环境问题:1.长期违规排污,影响周边环境。2.该企业所在园区原规划为危险化学品存储,企业建设内容与规划定位不符。3.其位于宁津县城上风口,夏季西南季风时影响东部新区周边的津诚家园、阳光一品等数十个小区。 | 德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宁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宁津禾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年产60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产品为糠醛,环评及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废气配套安装CTO催化燃烧、半干法脱硫、SNCR脱硝等废气处理设施,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现场调查,该企业生产正常,治污设施正常运转,调阅2025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3.该公司所在的宁津县产业园区,于2013年8月10日取得园区环评审查意见,主导产业包括机械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精细化工、新能源产业等,未细化至危险化学品存储。该公司医药中间体项目属于精细化工,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4.该公司厂址位于宁津县城区东南方向,与最近的津诚佳苑小区相距1公里左右,经查阅近年来该公司委托检测报告,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经调查,受6月9日傍晚11级强对流雷雨大风影响,该公司渣棚棚顶出现部分损坏,引发异味无组织排放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大气污染物开展执法监测。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导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宁津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公司立即维修破损的渣棚棚顶,减少异味逸散。该公司已于6月10日下午维修完毕。 2.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根据执法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调查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2 | D3SD202506090040 | 聊城市高唐县清平镇皮庄村多家家庭养殖户夏季异味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高唐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清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查,清平镇皮庄村现有养殖户28户(蛋鸡养殖户8户,生猪养殖户20户),根据《关于畜禽养殖专业户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牧畜科发〔2017〕11号)中规定,该村蛋鸡养殖户均为专业户,生猪养殖户均为散养户。其中:村内12户(均为养猪户);村边11户(养猪户7户、养鸡户4户);村外5户(养猪户1户、养鸡户4户)。该村8户蛋鸡养殖户均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但部分设施局部损坏,20户生猪养殖户中19户建有简易粪污处理设施,收集的粪污全部用于还田。 2.现场调查,该村有9户生猪散养户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尿液等废弃物未能及时清理,在高温环境下发酵分解,产生恶臭气体,且未采取喷洒除臭剂和灭蚊蝇药物等防控措施。 | 属实 | 指导养殖户规范养殖,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 高唐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农村局、清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所有养殖户开展“一清一控两除”工作,一清:清理垃圾粪污,科学利用处置;一控:控存量,严禁随意增加畜禽养殖数量至专业户,及时出栏畜禽;两除:一除臭味,喷洒生物除臭剂,每天喷洒2遍;二除蚊蝇,在村庄、养殖区全面无死角喷洒长效除蚊蝇药物,适时增加喷洒频次。 2.6月11日对该村所有养殖户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蛋鸡养殖专业户于6月30日前完善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20户生猪散养户立即对圈内粪污清理,喷洒除味剂,减少异味影响。 3.加大监管力度,指导20户生猪散养户中有集中养殖意愿的生猪散养户,镇政府统一选址,集中规范化养殖,9月底前完成搬迁;不愿进行集中养殖且仍想养殖的户,要加强日常粪污清理,喷洒除味剂,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和异味扰民,提高群众满意度。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3 | D3SD202506090062 | 聊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珠江路裕昌国际小区南门西侧5月13日22:00开始存在噪音扰民问题,白天和夜间不定时发生嗡嗡嗡的噪音,每天声音发生时间和声音大小都不规律,不确定噪音源。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聊城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区建设管理部、九州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裕昌国际小区,位于光岳路以东,长江路以南,华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北。该小区南门西侧共有在营商户11户,南门对面(隔珠江路)西南侧为山东聊粮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距小区直线距离约60米),经调查,小区南门西侧、东侧商户,未发现明显噪声的大型压缩设备和其他噪声源。 2.山东聊粮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聊城财经技术学院内,建设有年加工900吨预制菜肴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油烟风机、洗刷车间排风机、冷库压缩机等。调阅该公司视频监控、员工考勤记录等资料,该公司生产时间为7时至19时。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切配、烹调、洗刷车间正常生产,油烟风机正常运行,洗刷车间的排风机异响明显。 3.6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昼间噪声开展现场监测,因当时背景噪声的影响测试误差较大,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规范要求,无法出具检测报告。 | 属实 | 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聊城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区建设管理部、九州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聊粮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维修排风机,预计6月20日维修完毕。维修完毕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将组织开展噪声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加强对裕昌国际小区南门周边商户及山东聊粮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对小区业主进行走访,及时处理噪声扰民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4 | X3SD202506090026 | 聊城市茌平县乐平铺镇郝集高端产业聚集区化工园区英伦环保公司使用废硫酸等危废做为原料进行生产,排放异味废气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茌平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高端产业聚集区产业发展中心、冯官屯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英伦环保公司”为聊城市英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茌平区乐平铺镇郝集村茌平化工产业园,成立于2015年10月28日,该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年产45万吨净水剂项目已履行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已申领危废经营许可证(聊城危废临40号)。该公司主要原料为废酸、废碱、铁泥、铝泥、铝渣灰等,主要产品为聚氯化铝、再生铝球、硫酸铵(副产品)、硫酸铝。 2.该公司废气产生环节及治理措施分别为:铝灰预处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铝灰脱氮工序产生的氨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五级硫酸吸收装置及一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铝盐车间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三级水喷淋+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结晶干燥车间(长期停产)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两级水喷淋+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1#储罐区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两级水喷淋+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调阅该公司近期自行检测报告及生产台账、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3.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治污设施正在运行,生产设备附近存在轻微氨气异味。经调查,产生氨气异味的环节为铝灰脱氨车间,原因为:(1)铝灰在车间暂存过程中吸潮后,铝灰中的氮化铝容易分解释放出氨气味;(2)在铝灰吨包转移上料的过程中,吨包包装密封不严、车间门窗密闭不严,也会导致散发氨气异味。 4.6月10日,市生态环境茌平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氨气、臭气浓度、硫化氢进行了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企业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 茌平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分局、茌平高端产业聚集区产业发展中心、冯官屯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公司加强铝灰物料吨包转移过程中的密闭管理,生产过程中加强废气收集处理,减少异味扰民。 2.加强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25 | X3SD202506090092 | 聊城市莘县莘州街道尹营村双层楼小区北麦田和高层楼小区有大量建筑垃圾,扬尘扰民。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莘县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莘州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尹营村双层楼小区,是2018年S240省道扩建拆迁187户的回迁安置房。高层楼小区(尹营新安)是2020年7月高铁新城拆迁179户的回迁安置房,由山东方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于2025年3月完成回迁交房。 2.现场调查时,尹营村双层楼小区北麦田地头和高层楼小区北路口东北角堆放有建筑垃圾,为高层楼小区(尹营新安)部分回迁户装修垃圾就近倾倒所致,高层楼小区大门两侧有铺设污水管网剩余的少量渣土,存在扬尘扰民问题。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垃圾和扬尘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莘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莘州街道办事处和山东方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机械和车辆,按照建筑垃圾核准规范运输、处置等规定要求,清运现场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及渣土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已于6月11日清运完毕。 2.加强宣传引导和日常巡查,设置两处提示标牌,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3.安排专人对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清运抑尘措施加强监管,对未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及时覆盖,抑制扬尘产生。 | 已办结 | 无 |
126 | X3SD202506090093 | 聊城市东昌府区益民胡同40号后侧的交运路倾倒、堆积建筑垃圾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聊城市政府组织市城市管理局、东昌府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位置存在部分砖块、生活垃圾,影响环境卫生;长有杂草,容易滋生蚊虫。 | 属实 | 整改措施到位,减少建筑垃圾对周边群众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 东昌府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区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交运路砖块、生活垃圾及杂草进行全面清理。已于6月12日完成。 2.加强日常管理,发现倾倒、堆积建筑垃圾问题及时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27 | D3SD202506090010 | 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新村东北侧与西北村东侧之间约五十亩耕地被倾倒盐碱土。 | 滨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无棣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埕口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通过DEM地形分析及走访群众,发现无棣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在埕口镇新村东北侧与西北村东侧之间低洼地块进行填土平整,拟进行开发利用。该地块总面积约105亩,地块性质为建设用地59.76亩、耕地26.6亩、其他草地18.64亩。通过比对2019年、2020年卫星遥感影像和结合DEM地形分析,发现0.8~1.2米的地形高差主要集中在原坑塘水面区域,存在填充场地及场地平整现象。 2.对该地块随机挖掘13处,点位深度2米左右,各点位均未发现土质颜色异常、分界层等现象。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该地块及附近地块盐碱度进行对比检测。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群众生活的合法权益。 | 无棣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埕口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耕地保护巡查力度,打击破坏耕地行为,防止非法固废填埋行为发生。 2.根据对比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8 | D3SD202506090027 | 滨州市沾化区城北工业园鲁牛皮业有限公司生产皮革时直排废气,异味扰民。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沾化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区城北事业发展综合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滨州鲁牛皮业有限公司现有年加工牛皮80万张、二层皮4500万尺两个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废气产生环节包括喷浆线、毛皮仓库、毛皮加工车间、污水处理站,均已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未发现废气直排问题。喷浆线有组织废气采用水喷淋处理工艺,调查时1台喷浆机运行,经检测排放口VOCs浓度5.87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标准。毛皮仓库恶臭处理设施采用碱喷淋处理工艺,经检测排放口臭气浓度(无量纲)为309,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标准为2000)。毛皮加工车间恶臭处理设施采用碱喷淋处理工艺,经检测排放口臭气浓度(无量纲)为355,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标准为2000)。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恶臭处理设施3套,2套采用碱喷淋处理工艺,1套采用“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经检测排放口臭气浓度(无量纲)分别为417、269、309,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标准为2000)。 2.现场调查时,污水处理站存在恶臭气味,原水池恶臭气体收集管线出现裂缝,北端顶棚封闭不严,东侧顶棚破损,部分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经检测厂界臭气浓度(无量纲)分别为<10、15、11、14,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的标准(标准为16)。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沾化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区城北事业发展综合部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企业立即对废气收集管线连接处的裂缝、原水池东侧顶棚破损处进行修复,对原水池北端顶棚的缝隙进行有效密闭。6月13日已完成整改。 2.督促企业对恶臭气体产生、收集、输送、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9 | D3SD202506090054 | 滨州市邹平县礼泉七路与联通路交叉口西南侧存在通过机井取地下水进行绿化浇水的情况。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城乡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位置实际为邹平市醴泉七路与联通路交叉口西南侧,此处绿化工作由江苏千木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擅自通过机井抽取地下水进行绿化苗木浇灌,未办理取水许可证。2025年4月28日,邹平市城乡水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2.江苏千木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自2025年4月28日收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停止取用地下水,拆除取水设备,封闭取水井。 | 属实 | 加强环卫、绿化企业日常巡查,规范取水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城乡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对该企业的管理力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取水行为。 2.进一步规范绿化作业流程,完善取用水日常监督机制,举一反三排查环卫、绿化企业取用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已办结 | 无 |
130 | D3SD202506090069 | 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存在多个污染问题:1.东台村北侧1公里处中杨实木家具厂加工生产时噪音和扬尘扰民。2.红庙村南首工业园中杨实木家具加工厂噪音和扬尘扰民。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临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两家中杨实木家具厂实为邹平市临池镇文政家具厂东台村和红庙村2个厂区,从事家具白茬生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经现场调查,该企业产尘、噪声环节主要为切割、打磨工序,车间处于密闭状态,配套建有除尘设施。该企业为订单式生产企业,现场调查时未生产,地面有少量积尘。 | 基本属实 | 加强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减少噪声、扬尘排放,降低对周边群众影响。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临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减少噪声、扬尘污染。 2.待该企业两个厂区恢复生产后,对其厂界噪声、颗粒物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1 | D3SD202506090078 | 滨州市滨城区杨柳小镇存在多处污染:1.李打虎村东和村北有十多家加工废旧塑料的无名小作坊,每天24小时加工,噪音、粉尘扰民,废水外排,非法加工危废,污染环境。 2.刘国梓村西侧有十多家加工废旧塑料的无名小作坊,每天24小时加工,噪音、粉尘扰民,非法加工危废,污水排放到村东北角河沟内,污染环境。 3.龙凤张村有多家加工废旧塑料的无名小作坊,每天20点-次日2点加工,噪音、粉尘扰民,并使用专门的罐车将污水偷排到村外,污染环境。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滨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杨柳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杨柳小镇实为杨柳雪镇。李打虎村有废品收购站15家,主要集中在村东和村北,其中,12家仅收购的废品站无须办理环保手续,另外3家有水洗和破碎设备的废品站,未办理环保手续。刘国梓村有废品收购单位46家,主要集中在村西和村北,其中,27家仅收购的废品站无须办理环保手续,另外19家有水洗和破碎设备的废品站,未办理环保手续。龙凤张村有废品收购单位5家,主要集中在村东南,其中,4家仅收购的废品站无须办理环保手续,另外1家有挤压设备的废品站,未办理环保手续。 2.经对杨柳雪镇3个村庄进行调查,发现废品收购站在收集、分拣塑料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和扬尘污染,主要在白天生产。破碎和水洗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噪声污染,主要在夜间生产。塑料挤压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异味污染,主要在夜间生产。水洗环节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6月10日夜间,区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监测结果显示,李打虎村、刘国梓村、龙凤张村废品收购单位及周边区域噪声为50-53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利用六参数走航车开展走航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浓度在37-58μg/m3之间,整体数据平稳。经排查,未发现废品收购站污水外排、收购加工涉危废物品、焚烧废品的行为。 3.经调查,刘国梓村东北角处有两处坑塘,已由个人承包养鱼,未发现污染问题。 4.调取龙凤张村庄近30天主干道影像资料,未发现罐车进出村庄拉运、排放污水问题。 | 基本属实 | 合理引导、规范废品收购经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 滨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滨城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杨柳雪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杨柳雪镇不在工业园区内,无法新上工业项目,责成杨柳雪镇政府对存在破碎、水洗、挤压的无手续单位进行清理。截至6月12日,拆除破碎设备22台,拆除水洗设备20台,拆除挤压设备1台。 2.规范废品收购经营行为,严禁收购涉危废物品,减少扬尘、噪声污染。 3.加大对李打虎村、刘国梓村、龙凤张村废品收购单位的巡查,防止治后反弹。 4.下一步将扩大排查范围,对李打虎、刘国梓、龙凤张村周边范围内沟渠、闲置坑塘进行全面排查,严打偷排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2 | X3SD202506090004 | 滨州市邹平市青阳镇东窝陀村三月三庙西侧水库公路南侧存在农田、山体乱挖盗采问题,破坏约三亩农田及公路沿线山体。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邹平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青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地块位于邹平市青阳镇东窝陀村东北方向1.5km处,占地总面积2190㎡,该地块涉及耕地187㎡、林地297㎡,其余1706㎡为其他草地。该地块南侧为自然素土坡,非山体。 2.经调查,该地块于2023年因森林防火演练需要,对原有坑洼区域进行原地取土平整作业,无外运土方、砂石行为。2024年6月,青阳镇东窝陀村对该地块进行整理绿化。现场调查时,该地块内南侧187㎡耕地目前已种植玉米,其余2003㎡土地已种植苗木。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耕地及山体巡查,强化群众监督,对发现的违法用地、乱挖乱采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邹平市政府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青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全面排查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动态巡查和群众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33 | D3SD202506090008 | 菏泽市巨野县核桃园镇青龙路北首道路两侧有很多石子厂,扬尘、噪音污染环境。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巨野县政府组织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和核桃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菏泽市巨野县核桃园镇青龙路”在核桃园镇境内全长3.9公里,西起核桃园镇供电所,东至蔡河路,途经核桃园村、满魏庄、马山村、庞刘庄村、李街村等五个行政村。经对核桃园镇境内青龙路两侧和青龙路北首南北向蔡河路(长约2.2公里)、齐山路(长约388米)、鲁山路(长约1.9公里)、马山生产路(长约980米)、嘉金路(长约2.6公里)、满魏庄生产路(长约1.2公里)、金园路(长约1.2公里)等道路两侧全面排查,均未发现石子厂。2015年,因实施封山禁采工程,核桃园镇政府对辖区内石子厂进行了全部取缔。 | 不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减少扬尘、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巨野县政府责成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巨野县分局和核桃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排查环境污染隐患,防止扬尘、噪声污染。 | 已办结 | 无 |
134 | D3SD202506090049 | 菏泽市牡丹区丹阳街道五屯路建邦公园小区1号楼底商孙家单县红汤羊肉汤,每天营业到凌晨,噪音扰民,高考期间也一直噪音扰民。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菏泽鲁西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孙家单县红汤羊肉汤位于鲁西新区五屯路与华英路交叉口东北角建邦公园小区一号楼下商铺。该餐饮单位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门烟道排放。经调阅近一周视频监控和走访附近居民,该餐饮单位白天主营羊肉汤,夜间主营烧烤炒菜,存在夜间店外经营现象,一般持续至23点左右,最晚至凌晨1点左右,食客就餐时声音过大,产生噪音扰民。6月10日、11日夜间18时30分至22时巡查发现,该商户已停止店外经营,店内就餐秩序较好,未发现有明显噪声。 | 属实 | 规范文明经营,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菏泽鲁西新区管理委员会责成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采取以下措施: 督促孙家单县红汤羊肉汤加强就餐场所管理,控制夜间店外经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该餐饮单位已调整店外经营时间,规范文明经营,保证不再出现噪声扰民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35 | D3SD202506090050 | 菏泽市东明县东明集镇丁寨村东北侧基本农田被破坏,存在盗采砂石问题。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东明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东明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东明县东明集镇丁寨村东北侧基本农田为永久基本农田,约15亩,种植有小麦,刚刚收割。该处农田为东明集镇丁寨村两位村民所有,两位村民为保障夏播夏种关键期用水需求,共同出资在农田东头建设1眼深60米灌溉水井。施工单位于2025年6月9日在该机井选址点位北侧挖取了东西宽约5米、南北长约6米、深度约0.5米的临时蓄水池,用于洗井。6月10日上午购买约8立方米粗砂滤料进行水井回填,未发现盗采砂石问题。6月10日下午机井已打好,同时将临时蓄水池回填,恢复农田原状。 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该水井应办理取水许手续,用户将根据自己的使用需要适时依法办理取水手续。 | 部分属实 | 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杜绝破坏基本农田、盗采砂石等违法行为。 | 东明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明集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指导用户在办理取水手续前,不得使用。 2.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破坏基本农田、盗采砂石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36 | D3SD202506090071 | 菏泽市鄄城县大埝镇东店村东侧无名黑色橡胶厂未验先投,固废未收集,夜间十一点后生产异味扰民。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鄄城县政府组织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大埝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大埝镇东店村东侧无名黑色橡胶厂”实为菏泽盛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2021年3月开工建设生产项目,属于未批先建。2021年5月,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鄄环责改字﹝2021﹞0524SL),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2021年6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鄄环罚字﹝2021﹞0524SL)。2021年12月22号,该公司年产300万件橡胶密封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审批。该公司承租已建成的生产车间,安装使用的加工设备均为独立个体,无需组装成流水线,拆、装较为简单,于2022年1月10日试生产。2022年1月23号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未发现未验先投行为。 2.该公司以橡胶原胶、补强剂及软化剂等为主要原料生产橡胶密封件。固体废物主要是修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废活性炭,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边角料收集后存放车间暂存区,截至目前共产生20吨,已委托潍坊晨晟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存放危废间,因该公司于疫情期间建成投产,后因市场原因,订单一直较少,截至目前产生82公斤。已委托山东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3.该公司自2025年5月因市场原因停产至今。现场调查时,厂区内有异味,厂区外有轻微异味。异味产生环节为车间开炼、预成型、硫化成型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6月7日对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开展执法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限值。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将持续跟踪调查,待菏泽盛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复产后对其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立即开展检测。 | 部分属实 | 规范收集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异味扰民。 | 鄄城县政府责成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大埝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菏泽盛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规范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复产后的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异味扰民。 | 未办结 | 无 |
137 | D3SD202506090092 | 菏泽市成武县伯乐镇苗庄村东南养鸭棚异味扰民。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6月10日,成武县政府组织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县畜牧服务中心、伯乐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养鸭棚位于伯乐集镇苗庄村东南约100米处,现场有2座养殖棚,面积共约1000平方米,每棚养殖肉鸭约2000只,为非规模化养殖,与国润生物质能源(山东)有限公司签订粪污处置协议,定期转运处置养殖粪污。经现场调查,养殖棚外有少量粪污外溢,棚内粪污清理不及时,散发异味。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生活影响。 | 成武县政府责成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县畜牧服务中心、伯乐集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畜牧服务中心督促养殖户清除棚外粪污,及时清理棚内粪污,完善畜禽粪污储存设施,科学利用处置粪污;定期对棚内及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减轻异味影响。 2.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县分局、伯乐集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38 | X3SD202506090054 | 山东省散煤治理暨清洁取暖改造存在问题:1.山东省农副产品加工、种植养殖业、经营性炉灶等散煤使用情况排查不系统,缺少准确底数,问题依然存在,无解决措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滞后,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未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6地市工作普遍滞后。2.枣庄市电代煤占比80%,运营成本高、不能兼顾取暖和烧水做饭,使用率不高,散煤复烧现象频发,未达到改善百姓生活、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目标。2022—2024年间,在城边村等平原地区进行分散式生物质改造0.84万户,不符合国家工作要求,未进行整改。3.泰安市电代煤占比80%,运营成本高、不能兼顾取暖和烧水做饭,使用率不高,散煤复烧现象频发,未达到改善百姓生活、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目标。泰安市未进行清洁取暖改造或散煤复烧的村庄较多(如:泰山区邱家店镇栗林村、徐家庄村、天宝镇下疃村;岱岳区良庄镇西良庄村;宁阳县磁窑镇后丁村、郑家村;肥城老城街道国屯村;新泰市小协镇李家庄村、柏角峪村、卧龙村,西张庄镇车庄村、高孟村,羊流镇大和庄村等)新泰市散煤销售、使用情况较多,通过视频号“大范和小董”视频号销售。4.滨州市以“分散式生物质代煤”方式进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41万户。生物质燃料多为植物根茎制作,氮元素含量高,燃烧后废气低空排放且无处理设施,氮氧化物污染较重。生物质颗粒热值较低,掺烧或复烧散煤现象多发,频繁出现二氧化硫高值。5.临沂市以“分散式生物质代煤”方式进行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30万户。生物质燃料多为植物根茎制作,氮元素含量高,燃烧后废气低空排放且无处理设施,氮氧化物污染较重。生物质颗粒热值较低,掺烧或复烧散煤现象多发,频繁出现二氧化硫高值。 | 省直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6月11日至6月1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成4个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赴枣庄、泰安、临沂、滨州4市,采取实地走访、调阅资料、听取介绍等方式,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山东省散煤排查不系统和禁燃区划定工作滞后问题核实情况。 相关部门通过致函16市政府、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等方式,调度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情况,对散煤系统摸底排查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同时,派员分赴枣庄、泰安、临沂、滨州、聊城等市,开展农用、商用、种植养殖业散煤现场督导。目前,全省已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市,总体上已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但个别市由于未实现整村改造、不能稳定运行等原因,还存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与清洁取暖改造不同步的情形。督导发现有的地方存在散煤治理缺少准确底数、解决措施不明确等问题。 2.反映枣庄、泰安、临沂、滨州4市清洁取暖有关问题核实情况。 (1)经摸底排查,2017年以来4市农村地区已实现清洁取暖221.7万户,其中“电代煤”枣庄占比83.4%、泰安占比67.39%,“生物质代煤”枣庄4.7万户、临沂30.1万户、滨州41.3万户,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由当地政府按照中央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方案、国家10部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按照规定程序确定。通过调取部分村庄电代煤用户用电量数据进行验证核查,电代煤使用率不高情况基本属实,经入户走访了解,主要原因是少数群众取暖习惯尚未改变,清洁取暖成本较高等。 (2)在泰安市现场发现,新泰市存在散煤销售点,随机查看销售点1个,现场存有散煤,电话联系销售点2个,正常销售散煤;发现泰山区邱家店镇的栗林村、徐家庄村安装了空气能取暖设备,新泰市小协镇的李家庄村、卧龙村安装了碳晶板取暖设备,但有的村民家中原散煤取暖设备(炉具、暖气片等)尚未拆除,散煤匣内有的还存放着煤块。在临沂市已完成电代煤改造的沂水县诸葛镇上梭峪村,督导组在用户家中发现少量散煤。在枣庄、滨州市发现个别农户家中燃煤炉具尚未拆除。 | 基本属实 | 2025年7月底前,基本摸清全省散煤底数;2025年12月底前,重点区域平原地区基本完成散煤清洁能源替代;2026年5月底前,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围绕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城市完成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目标,对于已完成清洁取暖村庄进一步摸底排查,动态查缺补漏,实现“应改尽改”。 |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省直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各市开展系统排查,基本摸清全省农副产品加工、种植养殖业、经营性炉灶等散煤使用情况,制定散煤替代计划。 2.加强工作帮扶指导,推广种植养殖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经验做法,帮扶指导各地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推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3.督促指导各地及时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部门联合日常巡查,依法落实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监管工作,防止散煤复烧。 4.加大清洁取暖设备使用指导力度。持续落实气、电等能源优惠政策,降低清洁取暖成本。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清洁取暖各项补贴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持续开展清洁取暖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形成清洁取暖的良好习惯,提高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率。 5.组织4市对清洁取暖底数进一步摸底排查,摸清已实现清洁取暖的用户使用情况,加强对各类技术路线的分类指导,推动反映问题整改,提升清洁取暖改造的成效。 6.加大对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地区指导力度,督促4市加强部门联合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发现问题工作台账,研究制定务实举措,抓好问题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